文化部部长蔡武:出现低俗文化产品因市场不完善(2)
网友“淡定年代”:现在的年轻人休闲方式以上网、聊天、看电视、玩游戏为主,一些年轻人从未参加过社区文化活动,作为基层文化工作者我很担心。您有什么方法改变这种局面?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在农村文化方面投入了很大的财力物力,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请问,现在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如何解决?
蔡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已进入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不同社会地位、不同职业、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年龄段人群的价值观念、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和文化选择日趋多样化。如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是文化建设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提高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一是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广泛征求并充分考虑年轻人等不同群体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公共文化需求的反馈和评估机制,扩大年轻人对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群体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老人、少年儿童、农民工和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覆盖,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在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年轻人等不同社会群体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发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使广大群众都有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均等机会,共享社会主义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大力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提高文化的传播力。针对年轻人喜欢网上欣赏文化的爱好,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发挥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的作用,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为年轻人网上文化娱乐和文化鉴赏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技术、新渠道,努力构建传播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影响力、传播力。
近年来,我国农村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建立;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稳步实施,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文化资源更加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城乡统筹机制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文化事业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云南省围绕“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开展“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办“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通过“文化育民”服务农民,提高综合素质;创立“农村文化产业合作社”,通过“文化富民”服务农业,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创建“农民演艺协会”,通过“文化乐农”服务农村,促进和谐乡村建设,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安徽省注重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打造“中国农民歌会”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有效带动了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广西按照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的思路,依托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在1000多个行政村建设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形成了融宣传教育、文化娱乐、卫生保健、计生咨询、体育锻炼、信息服务、科学普及于一体的为农民群众服务的综合平台,有效推动了当地农村文化的发展。
尽管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仍然“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对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缺乏自觉意识;农村文化事业经费投入总量少、比重低,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县乡文化队伍数量不足、业务素质偏低,难以适应新时期农村文化发展的需要;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体制障碍导致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分散,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以农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尚未建立等。
农村文化建设是包含经费投入、设施建设、人才配备、体制机制建设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不能单兵突进,必须考虑农村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从整体上采取措施加以推进:一是设施设备不足问题仍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难点,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的作用,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县、乡、村文化设施落后的状况,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创造基本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加大对农村文化骨干的培养和扶持,着力建设农村文化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在政策、资金、人才方面加大对农村的倾斜力度,建立城市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口帮扶机制,使文化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机制,明确政府在农村文化建设上的主导责任,建立健全农村文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农村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构建农村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五是创新农村文化产品的供给方式,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强化服务功能,建立群众文化需求的反馈和公共文化评估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文化建设格局。
网友“曾经沧海”: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确实给群众带来了莫大的收益,但随之显现的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紧张的尴尬。免费开放前,因为进图书馆、博物馆等地方的人还比较少,几个工作人员还能应付得了,但免费开放后人流量增加,特别是进图书馆阅读的人流量更是暴增,原有的几个人就显得捉襟见肘了。与其他文化部门资源相对稳定不同,图书馆的新书需要不断更新,读者服务天天要做,所以在人员投入和财力支出方面都大得多,但是图书馆的免费开放资金和其他部门一样,有点平均主义。政府对图书馆的免费开放经费是否可以倾斜一点?
蔡武:2011年1月26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文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和之前已开展的公共博物馆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免费开放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更多公众走进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在这里零距离接受文化艺术的熏陶和感染,从而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增强国民的文化修养。
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免费开放,2011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予以补助,东部地区实行“以奖代补”。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拨付“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超过18亿元。
2010年全年,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到馆人次为3.28亿。免费开放政策出台以来,各省陆续实现全省图书馆免费开放,据不完全统计,仅2011年3月至10月,各级公共图书馆到馆人次为4.27亿,比2010年全年增长30%。
当前,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与广大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公共图书馆尤其是基层图书馆的建设及投入均不足,图书馆的经费完全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付,没有其他来源;其次,图书馆免费开放以后读者流量增大,对文献资源、图书馆馆舍、公共设施的利用相应增长,馆员的劳动强度、图书馆的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加。
免费开放不仅仅意味着取消门票、减少收费项目等,更重要的是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一场变革。无论在服务方式、运行机制、资源配置还是人员素质、队伍建设以及服务内容、方式、质量和水平要求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改革、创新的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
“十一五”末,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即国家级、省、市、县、乡、村六级“全覆盖”。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文化部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和创新,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目前,我们正在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进行督查,在充分了解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根据图书馆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合理调整经费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图书馆科学管理和硬件设施建设,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帮助图书馆更好地实现免费开放。
网友“猛猛”:蔡部长,从人类社会共同文明的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社会领域的问题,可是对于某一项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或技能,可能又属于民间甚至是家族的问题。是否可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您认为,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还有哪些重要的工作要做?
蔡武: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情感,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载体和象征。近年来,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广泛参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势头方兴未艾。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由于遗产本身的脆弱性,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文化生态环境不断发生巨大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临新的情况与问题。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实现良好开局的情况下,下一阶段,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由起步阶段的基础性工作转向深入进行科学保护的发展阶段。
一是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法规,积极推动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建设,加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的法规培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的观念。
二是加强项目保护与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措施。目前,我国公布了三批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各省、市、县名录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中。下一步,将加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加强对不同类别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的指导,实施项目的动态管理,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退出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传承机制,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学艺者的培养和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依托于人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等为表现手段,以口传心授为延续方式,是一种“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由人去延续,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绵延不绝的核心。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始终面临着传承难的困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已命名的1488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中已去世100余名,“人亡艺绝”“人走歌息”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文化部已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程列入《文化部“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将于2012年内正式启动。抢救性记录将采用录音、录像、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传统技艺流程、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等全面的信息。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计划已经纳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在未来10年内,将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
四是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是近年来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律所提出的一种科学的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大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生产、利用,不仅可以有效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生机和活力,也将有力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为推动生产性保护,2011年,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命名公布了第一批共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传承人、企业、单位及相关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认识和探索。2012年,《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出台,加强了对生产性保护的规范与指导。下一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积极沟通,争取生产性保护在税收、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开展生产性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五是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单项的项目保护提升到与其依存的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是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规律的科学保护方式,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举措。自2007年文化部启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来,目前已相继设立了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山东、云南、广西等省(区)也开展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实践探索工作。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研究解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建设经验。
六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与各民族传统民俗节庆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突出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充分展现与节日主题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各地将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在大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教育基地;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充分利用国际平台举办巡展活动,使我国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国门,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