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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建议删除著作权法两条款被指“战略撤退”

2012年04月24日 14:16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日前引发音乐圈大地震。晚报记者昨日在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官网看到,在音乐界尤其是创作界的持续施压下,中国音著协发表声明建议删除草案的第60条和第70条,并表示这一建议将在修法截止日前正式上报国家版权局。

  音著协此举再次引发音乐人关注。一部分人认为相关部门听到大众的呼声,删除不合理条款是好事,也有人并不买账。昨日下午,“鸟人艺人”CEO周亚平在微博写道:“这是音著协的战略撤退,我们并不买账。首先我们要求对音著协近十年的财务账册进行彻底审计,对每笔收支进行彻查并向全社会公示;另外,我们认为音著协最近的换届程序违法,应重新选举并彻底改组领导班子。现任领导应辞职,换有德能者任之!”

  记者还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宋柯。他表示,虽然还未看到周亚平的回应,但他认为周亚平的此番言论定有自己的观点,“还是那句话,相关部门忽视音乐人权益、草案对管理组织极端倾斜而形成的垄断以及草案对于互联网侵权的纵容,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听到音乐人内心的呐喊。”

  相关条款

  《草案》第60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代表权利人利益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者相关权,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管理的除外。

  《草案》第70条:使用者依照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的合同或法律规定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的,对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和同一使用方式提起诉讼,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应的集体管理使用费标准支付报酬。

  成都晚报记者 王平平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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