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知音》应该更公允
据《北京日报》日前报道,《知音》杂志计划上市,有望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有业内人士认为,《知音》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隐私,缺乏媒体的社会担当,不应该被批准上市。
如果符合经济层面的规定,又不违反法律法规,一本期刊上市并无多少讨论余地。但《知音》的上市已然掀起了一股讨论的热潮。在众多质疑《知音》上市的声音中,有多少是不带偏见的、公正的价值评判?如果仅仅因为与自己所代表的精英文化不相容,就借助舆论、话语优势将其定位为“品味过低”,算是一种公允的姿态吗?
《知音》品味的高低与否,到底应该由谁来评判?很明显,发言权不应该被那些没有看过《知音》,没有小城市、农村和乡镇生活感触的精英阶层所垄断。在广大的二三线城市、乡镇,“非精英”人群到底需要怎样的一本杂志,到底需要怎样的文化载体?市场、受众的选择以及《知音》规模的增长,都能让人掂量出其中的分量。
文化需要“阳春白雪”,但实在没有理由站在“阳春白雪”的高台上鄙视“下里巴人”,更没有理由借助“阳春白雪”的主流优势挤压俗文化存在的空间。引申到《知音》这个问题上,评论者可以不喜欢,但没有权力代表“知音”背后的读者群体来评定这本杂志的价值。如果对于“品味”的批评最终阻止了《知音》上市,是不是也算一种文化暴力?
诚然,当前的期刊行业存在诸多不合理甚至是畸形的文化现象,必须站在文化长足发展的立场上进行矫正。但这种矫正应该与读者成熟的过程相伴随,不应是一部分人自说自话。同时,对于有些批评者提出的虚假报道和侵权问题,正确的做法应是诉诸法律手段,而不是将其作为吸引声援的道德筹码。一本杂志的报道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当然有权利选择对簿公堂,选择在它上市前进行舆论施压,并不是一个好方式。
最中肯的说法是:“随着阅读资源的丰富和获取渠道的便利,可以肯定的是,中国读者将不断成熟,不断成长,媒体也需要伴随读者一起提升。”通过上市和进一步发展,杂志、出版物也会在发展过程中转型,变得更加绿色、健康,这才是我们应该怀抱的价值期冀。而在这个转型过程开始前,对于任何一本杂志、一种文化的批评,都应该建立在兼容并包、公正探讨的基础上。郭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