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多次侵权引争议 上市是否需审视道德?
本报记者 蒋娅娅 周楠 林环 梁建刚
以《知音》杂志为主导的湖北知音传媒集团正在进军股市,有望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若仅从经营角度而论,这本发行量600万、备受中国许多百姓欢迎的杂志,当属中国期刊的翘楚之一。但《知音》上市的新闻传出后,争议四起。反对者称,《知音》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隐私,格调低下,缺乏媒体的社会担当;赞成者认为,上市与道德无关,何况没有理由站在“阳春白雪”的高台上鄙视“下里巴人”。
《知音》上市,为何成了“过街老鼠”?《知音》上市,究竟与其看似不入流的内容有无关联?《知音》上市,如今究竟进行到了哪一步?曾状告《知音》的作家毕淑敏、曾撰文研究“《知音》现象”的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柠与众多业内人士,包括湖北知音传媒集团,都有话要说。
可以肯定的是,如今的讨论早已超出原本单纯的企业上市新闻。或许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将讨论回归到兼容并包、公正探讨的基础上。
《知音》上市,已进入关键阶段
定价4.5元,27年风格不变,这样的《知音》,真能上市?
昨天,记者查询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信息,在5月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中,详细列出截至2012年5月3日申请上市企业的信息,其中第53家正是湖北知音传媒,其拟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备注中的状态是初审中。
“目前的初审状态,其实是一支新股能否最终成功上市的较关键阶段。”申银万国资深高级研究员林瑾告诉记者,“新股发行的全过程,需要经历受理材料、见面会、问核、反馈等10个步骤,目前的初审中应是准备进入初审会,是其中的第6步,若能通过,出具初审报告后,就将进入发审会等环节,之后的路就将越来越平坦,一般约3至6个月后就可正式上市。”
随之披露的,是知音近几年详细经营信息——知音传媒的前身知音杂志社,1985年1月创办,3万元起家,现总资产已达7.94亿元、净资产6.32亿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亿多元,该集团下属9刊2报,刊报月发行总量1000余万份,核心产业《知音》杂志现月发行量达600余万份,世界综合性期刊排名第5位、全国各类杂志排名第2位,3次荣获中国期刊最高奖……
一本杂志竟发展至如此规模,这可能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从披露信息看,知音集团已符合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申请新股发行,需要满足国家一系列要求,如总股本数、企业赢利能力与可持续能力,无形资产占比等。”一位分析师介绍。
对于目前对 《知音》杂志本身文化品位、道德水准的责难,单纯从股票发行的要求看,似乎并无此类相关规定和硬性要求,“以道德要求企业,标准难以统一,难以实际量化,操作性不强。”但分析师也表示,“达到上市条件是一回事,但在上市前的过堂闯关堂时,主管单位还会考量各方声音、国家政策导向,目前出现的争议,对《知音》上市可能会有影响。”
至于知音集团上市后能否继续扩展、盈利回馈投资者的问题,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誯松认为,应当动态来看。“目前知音的盈利模式未必长远,但上市也有可能成为企业转型发展的契机。上市条件是相对固定的,企业是发展的,市场预期应视企业发展动态调整。”
对于诸多质疑,记者昨日联系湖北知音传媒集团,公司的沈秘书长表示,外界的讨论与质疑都属正常,“言论自由,大家想说什么我们也不好干涉。”对于有媒体报道,知音集团已酝酿上市多年,并曾传出欲赴香港上市、借壳上市等消息,沈秘书长澄清说,企业从未想过借壳上市,只在2006年就赴香港上市有过意向性讨论,“我们一直希望在国内主板上市,这是企业赢得持续发展的好办法。通过上市,即能轻松募得发展资金,产权又很清晰,这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多次侵权,上市是否需审视道德?
《知音》上市已渐入关键节点,在这个节骨眼上,争议之声却正沸反盈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其屡屡侵权的不满。
昨天,记者采访了曾与《知音》对簿公堂的作家毕淑敏。她的第一句话便是:“我反对《知音》上市。”“缺乏道德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损害作家的尊严,缺乏对作家的起码尊重,这样的杂志怎么能上市?”时至今日,毕淑敏对当时的伤害依然记忆清晰。“2009年4月一天,我突然接到儿子电话:‘妈妈,你到底说了我什么?’我莫名其妙,就听儿子说,最近一期《知音》刊载了一篇署名‘毕淑敏’的文章,写了儿子是独生子女综合症患者等话。那天下雨,我打了伞赶紧一家家报摊找,终于看到那篇《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的文章,看下去,我的全身都在风雨中颤抖……我立刻给《知音》打电话:我要告你们。”
毕淑敏说,之前曾有人想采访她,谈谈自己和儿子的事,“孩子一直要求我不要在文章或采访中涉及他,我便让他去问孩子。”但孩子也未接受采访,谁料,不久关于母子俩的事竟被添油加醋地编造成了铅字,甚至毕淑敏儿子的单位也被公之于众,“那些天电话几乎被打爆了,孩子都没法上班。”
2009年10月,毕淑敏以侵犯名誉权、姓名权以及肖像权为由,将《知音》告上海淀区法院,最终法庭判决 《知音》3月内公开道歉,并赔偿毕淑敏10.1万元精神损失费。“钱赔了,一块口香糖般大小的道歉声明14个月后才登出。”更让毕淑敏不满的是,毕淑敏儿子还需另案再将《知音》告上法庭。“我们正当维权,谁想当时《知音》还宣称这是恶意诉讼。”最终,法院判定《知音》赔偿毕淑敏儿子两万元。
其实,被《知音》侵权的作家及名人远不止毕淑敏一人。刊登关于毕淑敏的文章不久后,《知音》又刊登了关于作家史铁生、哲学家周国平的两篇文章,遭周国平与史铁生的声明抗议,称文章“行文粗陋,叙述混淆,多有作者的臆想臆造、与事实不符的语句和情节”……之后,中国作协发布维权通告要求《知音》公开致歉。时至今日,毕淑敏依然认为,“若被侵权的人都保持沉默,闷头认了,就会纵容《知音》这样没有道德底线的行为。”
但当问题回到知音集团上市一事,刘 松更希望客观看待,“既然资本市场有相应法律法规,只要遵循市场‘游戏规则’,不存在违法违规违背道德底线的‘硬伤’,我们没有太多理由拒绝一家合法企业上市。若单以品位为由,对拟上市企业提出非议,有些过分苛求了。”刘誯松认为,“《知音》畅销20多年,说明其市场定位的成功。同时,我国对期刊杂志行业本身有着严格监管,知音走到上市这一步,也说明其目前并不存在违背道德底线的事实,否则早已停刊整顿。”
而从海外市场经验来看,在欧美成熟市场,已有赌场等娱乐场所上市的先例,刘誯松表示,若一些投资者对企业不认可,也完全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选择“用脚投票”。
上市归上市,文化批评归文化批评
此外,《知音》还遭人诟病不已的是“知音体”以及其所代表的特殊文化现象。
早在2007年,网上就曾涌现大量“知音体”比对式创作,充满戏谑和嘲弄意味:如将《红楼梦》改名为《包办婚姻,一场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将《卖火柴的小女孩》改为《残忍啊,美丽姑娘竟然被火柴烧死的惊天血案》。当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柠专就此撰写了一篇 《知音体与低端文化商品的生产和消费》,表明“对具有如此巨大影响力的杂志缺乏有效的批评,是批评界的失误。直到年轻的网民们用他们奇特的方式发言,才重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自1985年1月创刊至今,《知音》坚持以情感类文章为主吸引读者,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有评论评其为,这是一本草根杂志,是关注普通老百姓爱与恨、情与仇的一种大众消费文化。其读者主要是什么人群?张柠分析认为是“以中小城镇中年妇女为主的读者群”:“时而如泣如诉,时而循循善诱,有控诉、有劝说……‘拍案惊奇’的开头,最终都有光明的尾巴。这种带有农业文明趣味的叙事,塑造了大批消费者。生活平淡无奇、毫无起落的中小城镇的女性,靠阅读别人的悲欢离合故事度日。”
不过,张柠没想到,在关于“《知音》上市”的喧嚣热议中,他竟然因上述观点在某媒体的叙评中成了支持知音派的代表。昨日,张柠告诉本报记者:虽然他一贯对大众阅读的价值评判相对宽容,认为在评价大众阅读时应该放下针对专业学习的判断标准,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对于“知音体”,他持鲜明的批评态度,并认为已经超越了品位高低的范畴。
他总结了以《知音》为代表的杂志两大特点:一是将新闻性和故事性结合在一起,成功地打了一个新闻和文学的擦边球,导致读者将虚构故事当真实,真实故事当虚构;二是将道德训诫、谴责当代“陈世美”的“意义”生产与“商品生产”结合在一起,成功地打了一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擦边球。在他看来,“这种情况很像18世纪初期欧洲的大众文化生产,专门盯着一批有闲的女性读者,利用‘城乡空间差’、‘信息时间差’敛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吃智商差’的办刊思维将会寿终正寝。”
“但我必须要强调,我的文化批评,不涉及任何对其是否应该上市的判断。那不是文化批评的领域,我不会评价。”张柠说。显然,“上市归上市,文化批评归文化批评。”时至今日,这一点,对资本市场业内人士而言属于常识。
同样,不是所有人都爱看《知音》,却也不意味着任何人就因此有了以道德或品位之名阻碍其上市之路的权力。当然,读者群体确有成熟成长的空间,媒体也确实需要随之不断提升。诚如张柠所言:“希望能看到更多大写的人、大写的媒体,希望他们不再缺失判别力和提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