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加入作协遭质疑 评:更要珍惜公共话语权
□杨朝清
在中国作协公布的2012年拟发展会员的公示名单中,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位列其中。虽然公示时间已过,但对于此事的争议依然在发酵。众多议论声中,有对于丹与作协的直接质疑,甚至冷嘲热讽;也有人解释于丹已出版了几本作品,加入作协算是“名正言顺”。
对于“电视学术明星”,人们有着暧昧难清、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感受。易中天教授曾经在一次讲座中调侃,有些人之所以送他一顶“学术超男”的高帽,并不是恭维他学术做得好,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隐喻他也会像“超男”、“快女”一样,蹦跶不了几天。
易中天也好,于丹也罢,“电视学术明星”早已从学术的“冷板凳”中解脱出来,进入大众传媒这一热门行当,“将大学讲堂搬到荧幕上”,以通俗的语言进行经验型知识的传授,缩短了“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间的连接距离。只不过,当学术遭遇收视率,当悬念制造成为惯用伎俩,当背后的利益链条若隐如现,“电视学术明星”也不可避免地遭遇老百姓的“口水”——常识错误也好,语出惊人也罢,商业化和娱乐化成为两根最大的“软肋”。
在此背景下,“作家于丹”的新鲜出炉,迅速引发了舆论狂欢。其实,早在2007年,于丹就以1060万的版税收入,荣登“第二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第2位。公众的纠结点,显然并不在于“作家”这顶帽子,而是担心“电视学术明星”不遵循作家的角色规范,在商业浪潮中迷失主体性,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
社会学家福柯认为,知识和权力是结合在一起的。在这个由知识建构的公共空间里,“电视学术明星”和“作家”都拥有一定的话语权。知识分子进行知识的传播必须遵循一定的学术规范,必须对话语权力进行自觉的维护。换言之,戴上“作家”新帽子的于丹,要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公共话语权。
为了推销新书,于丹也使出了浑身解数。不论是上杂志封面,还是在知名网站上点评高考作文并向考生送祝福,抑或是在多家城市开讲座,她总是千方百计地迎合着潜在的消费者。学者身份和角色扮演的错位,公共形象受到质疑,才是“作家于丹”备受争议的关键。
曲意迎合也好,“互搭梯子”也罢,即使能牟取暂时的利益,也对长远发展不利。一心钻到“钱眼”的学者,必然会成为知识的“特洛伊木马”,造成公共文化生态的恶化。对于丹来说,遵循角色规范、珍惜公共话语权,远比贴上“作家”标签重要,也更为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