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市文物局:张治中并未在“张治中公馆”居住过

2012年06月27日 16: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南京市文物局新闻发言人26日就“张治中公馆”变成待售豪宅一事表示,该处建筑曾为张治中先生后人名下房产,但张治中先生本人并未在此居住过,文物部门将此文物建筑并不是称为“张治中公馆”。另外,现产权人表示目前并无出售意向。

  发言人称,近日有关报道涉及的建筑物被非法拆改的情况发生在2007年,当时文物与公安部门已经联合依法对此作出处理。发言人表示,发生在5年前的这起文物被损事件是令人痛心的,教训是深刻的。但是,根据现在的文物法,对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行为,文物部门只能进行一定额度的罚款,并责令整改,缺少其他更严厉的强制性手段。

  发言人称,经找到产权人核实,产权人表示目前并无出售意向。根据现在的文物法,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转让,应当报文物部门备案。目前文物部门没有接到产权人出售的备案申请。文物部门将密切关注此事,并按照文物法的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该发言人表示,南京市文物众多,保护责任重大。文物部门要适应新的形势,按照文物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改进和加强管理,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及全社会来共同努力,特别是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的机构和个人,应切实担当起文物遗产保护的责任。(记者蒋芳)

【编辑:张中江】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