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文博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修订 不准收藏买卖文物

2012年07月05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为加强文物、博物馆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4日对《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进行修订。准则规定文博工作人员不准收藏和买卖文物,不违规占用文物及资料,不以文物、博物馆职业身份牟取私利。

  1997年4月,国家文物局颁布了《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01年该准则修订后重新颁行,包括不收藏文物、不买卖文物等一些独具鲜明行业特色的职业要求。此次修订将2001年修订版的十条准则归结为五条。准则增加“坚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追求科学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等表述。

  准则此次修改了“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等条目,统一表述为“忠诚文物事业”。准则将“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送)礼,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禁止利用文物涉外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统一表述为“不违规占用文物及资料,不以文物、博物馆职业身份牟取私利。”

  准则内容如下:

  一、忠诚文物事业。以保护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二、严格依法履责。坚决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勇于同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追求科学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遵循规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

  四、恪尽职业操守。不收藏文物,不买卖文物,不违规占用文物及资料,不以文物、博物馆职业身份牟取私利。

  五、树立文明新风。自觉遵纪守法,践行社会公德,艰苦奋斗,甘于奉献。

【编辑:刘欢】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