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方方力挺韩寒:如真是侵权,就应该赔偿
本报记者郑晶晶
前日下午,韩寒诉百度文库侵权案一审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双方最终未达成调解,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当庭未予宣判(本报11日A29版报道)。其实这并不是作家网络维权首次对簿公堂——1999年,王蒙等6位作家就曾状告“北京在线”最终胜诉,此后,陈兴良、张抗抗、棉棉、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郭敬明等一大批作家都曾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但作家们一路走来,网络著作权维权这条路显得“道阻且长”,记者昨日就此问题专访了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
说案件
希望作家站出来做这件事
听到“韩寒起诉百度文库侵权案”开审的消息,方方说百度文库上曾有她的不少作品,是未经其授权就上传于网络的,包括中篇小说《风景》。“在百度被作家起诉后,许多作品被删掉,但《风景》一直在上面,不过现在不知还在不在。”她说,“如真是侵权,就应该赔偿。”
韩寒诉百度文库侵权案让不少人记起去年3月15日,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慕容雪村、沈浩波等50多位作家和出版人联合发表《“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涉嫌严重侵犯著作权,随后韩寒、李承鹏等5位作家和路金波、沈浩波等5位出版商联手,在北京宣告成立“作家维权联盟”,以公益组织的形式帮助签约作家维权。据悉,此次韩寒的诉讼请求中除了向百度索赔76万元以外,还要求百度持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赔礼道歉、关闭百度文库等。不少网友对韩寒要求关闭百度文库此举表示不满,“对于作家们,多一个灯下的人,并没有多少损失;而对于百度,就算关闭文库,对于流量也没有太多影响。只是,对于大多数网民,他们少了最明亮的灯。”对此,方方也发表自己见解,“关闭似乎猛了一点。”
说维权
过程规范点儿就好了
在互联网维权这条道上,作家们已辛辛苦苦走了10多年。
国内关于网络版权最早的案件是1999年王蒙等6位作家状告“北京在线”;2002年,陈兴良起诉国家数字图书馆;2007年,张抗抗等7位知名作家状告书生网,400位学者状告超星盗版;2009年,女作家棉棉状告谷歌,成为中国国内著作权人第一次与谷歌公司对簿公堂的案例,此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签头组织多位作家向谷歌维权,谷歌最终向中国作家道歉,并达成相关协议……
对于作家维权,方方说,她个人有时会接到一些通知,关于某某地方用了作家们的作品等,她表示,不是不想维权,“但听说维权过程很麻烦,所以也致使我这样的懒人有时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如果维权过程规范并容易点,我想我也会有很多的权利去自我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