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亟需版权保护 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著名动漫品牌麦兜系列电影《麦兜当当伴我心》7月10日上映,好评如潮,首日票房便达500万元。然而,上映不到5天,记者便在网上搜索到高清版的《麦兜当当伴我心》。有意思的是,在近日的影片宣传活动上,为影片中的猪妈妈麦太配音的香港演员吴君如呼吁大家去影院支持麦兜。在电影院看过电影的网友直呼,情何以堪,麦兜这只笨笨的粉色小猪没有保护好版权呀。
当今时代,版权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已达6.2%。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征集意见之际,记者专访了长期关注版权保护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监事长、中国版权保护联盟理事杨旭日。他认为,文化产业的经营者对版权的自信心还不够。他将文化自信心放在版权保护的第一层次,认为中国曾经有很多动漫形象做的比较成功,比如黑猫警长、虹猫蓝兔等等,但是国人的自信心不够,总觉得我国的动漫不好,创业者没有持续做下去,乃至做成一个世界级的大品牌。
字体的权利应受到重视
票房大获全胜的《失恋33天》在影片字体使用上惹上了麻烦。2012年3月31日,国内字体研发机构造字工房认为《失恋33天》未经许可使用其开发的“悦黑体”。该字体网上售价2万元,优惠价为4999元。东窗事发后,《失恋33天》的制片方只愿意按优惠价支付,而造字工房则要求制片方按照原价一分不少进行赔偿。
影视作品用字体需要支付费用吗?杨旭日认为,现在大家都承认字体具有软件著作权的特点,但还忽视了字体也具有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特点,使用字体让作品更好看,更具冲击力,这种状态下使用字体肯定需要付费。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字体证明体系。
造字工房的字体被侵权折射出字体行业版权保护的困境。杨旭日所在的方正集团旗下的方正电子诉宝洁“飘柔”字体著作权案也曾引起业内强烈关注。北大方正认为,宝洁公司生产的飘柔洗发水等产品,在外包装上大量使用方正“倩体”字库中的字体,侵犯了其著作权。北大方正向宝洁公司和销售产品的北京家乐福索赔134万元。2011年4月初,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北大方正的诉求。北大方正提出上诉。2011年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方正电子的上诉请求,方正败诉。业内人士指出,法院终审判决对于倩体“飘柔”两字是否具有美术作品著作权这一争议焦点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实际上回避了“字库中的单字有无美术作品著作权”这个困扰司法良久的核心问题。
字体的知识产权属性没得到很好的认可,其属性经历了几次变化。杨旭日介绍说,有段时间认定为软件作品,后来又认定为美术作品,现在又认定为软件作品。“字体是软件作品,拥有软件作品的权利,但是软件并不是其所有的表现形态,有时候字体也表现为美术作品,这时需要给这个字体赋予一定的权利。”杨旭日说。字体的保护没有纳入到现行的《著作权法》。杨旭日建议,《著作权法》可在美术作品的分类中明确赋予字体权利。
记者了解到,北大方正集团旗下的方正电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中文字库产品提供商,在全国100余家大学出版社中,已有超过60%的出版社接受方正字库授权使用模式。尽管如此,方正字库及字体行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记者了解到,方正字库至今仍然能运作下去,主要是靠其他业务来维持。立法缺失,侵权和盗版肆无忌惮,导致字体行业无法健康发展。“现在中国的汉字字体还没有韩国和日本多,或许以后我们还要到日本去买汉字。”杨旭日不无悲观的告诉记者。
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在当前的版权保护环境下,法律对侵权和盗版的惩罚过轻。以盗版光盘为例,记者了解到,有的西方国家盗版一张光盘就可以判刑,中国盗版一张光盘根本构不成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版500张以上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2012年7月5日,国家版权局印发了《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的通知》,“江苏小说520网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作为典型的网络文学侵权案件入选。2009年,盛大文学向徐州市版权局举报江苏“小说520网”,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大量复制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的文字作品,并登载在“小说520网”上。当地公安机关查明2009年3月至案发,“小说520网”通过在网站上发布收费广告的方式非法获利近267万元。2011年12月1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小说520网”多名负责人有期徒刑及缓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国家版权局表示,2011年是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各级版权执法及相关执法部门查破了一批重大案件、整治了一批生产企业源头,版权执法的立案数量、行政处罚数量和移送司法刑事案件数量都创历史新高。
文化创意产业的侵权纠纷越来越多,版权保护形势紧迫。对此,杨旭日认为,我们的无形资产交换市场没有成熟,还没有形成价值意识。其次,产业的健康发展还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保护版权。不仅仅要制定像《著作权法》这样的成文法,还要有一套司法体系来配合法律的执行。
版权保护得好,产业就会繁荣;保护得不好,整个产业就会衰落。以出版业为例,杨旭日认为,盗版对出版业的发展是致命的。他发现出版业最畅销的作家,一年的收入不到100万元,而一个影视大片的演员,一年的收入能达1亿元。其中的原因,便是畅销书作家的作品一出版便被疯狂盗版,正版图书的销量反而很低。杨旭日感叹,文字创作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源头,从业者却变得很弱势。
“在我国,盗版很猖獗,出版社不把作品的电子版放到网上是当下出版环境下迫不得已的选择。”杨旭日说,“但是文化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假如你不把产品放到网上,其他产品和很多盗版产品都可以替代你的产品。”
即使是传统的知名出版品牌也经不起盗版的侵袭。7月15日,《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出版座谈会在商务印书馆举行,该词典已经印刷400多次,发行5000万册。当下的出版业正经历着数字化变革,数字出版风生水起。商务印书馆也尝试过开发《现代汉语词典》数字版,但因盗版太多,最终搁浅。《现代汉语词典》的品牌价值要想在数字化潮流中增值,将品牌的辉煌延续下去,推出数字版是其必然的选择。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座谈会上呼吁,全社会尊重知识劳动,通过行政部门的行政力量和司法部门的司法力量,反对盗版与抄袭,净化出版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早日看到《现代汉语词典》及其他传统出版的数字版。
大量侵犯版权的案件由于执法不到位,得不到查实处理。杨旭日认为,版权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同时,法律也是公平正义的表现,保护好版权,让从业者得到应有的回报,让创作者人心安定从事创作,就越容易产生好作品、好品牌。
案例解析
湖南卫视2012年跨年晚会的舞美图抄袭了北京插画师王云飞的5幅作品,起先湖南卫视负责晚会视觉效果的导演彭宥纶认为湖南卫视在节目中使用王云飞的插画是他的荣幸,舆论随后谴责湖南卫视和彭宥纶没有版权意识,最后迫于舆论的压力,彭宥纶向王云飞道歉并支付稿费。即便如此,彭宥纶仍称此事和湖南卫视无关,而是由晚会外包的制作团队疏忽造成的。杨旭日指出:“文化艺术作品表现的形态多样,任何一种形态都会出现一个相对应的权利,作品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即相关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显然,湖南卫视在节目中使用了王云飞的插画,作为播出平台,已经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制作方和播出方湖南卫视均负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