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棉棉告谷歌侵权 被告称其行为在美国不违法
因作品《盐酸情人》被谷歌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提供下载,女作家王莘(笔名棉棉)将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昨日,该案在一中院公开审理。
作家索赔200万元
王莘诉称,2009年她发现谷歌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在没有得到其许可的情况下,收录了其作品《盐酸情人》,并将该作品扫描上网、供不特定访问者查看下载。此外,两被告还将其作品以片段的方式展示,破坏了作品的完整结构。
王莘认为,两名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著作权,要求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停止侵权,并在《中国日报》或《人民日报海外版》以及谷歌中国网站上公开道歉,赔偿包括7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的共计200余万元。
被告申请不公开审理遭拒
昨天开庭前,两名被告曾以审理中会涉及谷歌技术和商业秘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未获合议庭准许。
谷翔公司认为,公司只是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是搜索链接服务,目前暂无法证明原告王莘就是“棉棉”,即使能证明是,也不能证明其对《盐酸情人》这本书的所有作品享有著作权。“里面的序言是另一个作家写的。”
谷歌公司则认为,其属于美国公司,实施的复制行为在美国完成而非在中国,“这种行为在美国并不违法”,因此不能用中国的著作权法评价谷歌公司的行为。
谷歌公司的代理人承认,谷歌公司“扫描了整本书,但保存在美国的服务器上。”
法官要求该代理人提交保存在美国服务器上的证据时,该代理人称“因技术原因”无法证明。
双方均表示可以接受调解,法院暂时宣布休庭。 (记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