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天价乌木农民起诉镇政府 指责其保管不当
吴高亮认为政府保管乌木不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毁。
7月26日,吴高亮来到成都中院递交诉状。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摄影张磊
握着“孩子踩踏乌木”的照片,吴高亮在诉讼请求中新增了一条:因镇政府不当保管致乌木损毁,要求对方赔偿1万元。
通济镇副镇长周启民坦承,肯定在对乌木的保管上存在一定问题,“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在保管上有所失误也是难免的。”
挖到千年乌木的吴高亮经过长时间咨询、酝酿,终于决定于昨日通过法律程序讨回自己发现的天价乌木,并追究通济镇政府的行政侵权责任(华西都市报昨日报道)。
昨日上午,吴高亮握着“孩子踩踏乌木”的照片找到代理律师,在他看来,法院还没判决乌木归属前,镇政府保管不善这种做法不负责任,于是决定增加诉讼请求,要求镇政府赔偿相关损失1万元。
可是,直到起诉的最后一刻,这个男人再次犹豫了,并决定延迟起诉时间。下午3点,吴高亮终于下定决心,正式向成都中院递交诉状。
为何犹豫不决?声称再次发现乌木是真是假?镇政府保管不善?昨日,就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一一求证。
一变再变
家人都有顾虑还要在镇上过日子
昨日上午10点,记者按照和吴高亮约定的时间到达成都中院。但律师张敏随后在电话中告知记者,可能又得推迟。“这样的事已经有四五次了。”张敏说,“我理解并尊重他们的顾虑。”
随后,记者赶到华敏律师事务所与之会合。了解得知,吴高亮一大早就驱车赶到成都,开始对此次诉讼非常期待。“等律师修改完就去递诉状。”吴高亮和妻子、二姐在办公室外静静等着律师修改委托书和诉状。
11点过,张敏推门而出,将委托书和诉状递给吴高亮,3人仔细查看后出门商议。再次回来时,却宣布了令大家瞠目结舌的决定:下周一再来递诉状,“我们不懂,想再咨询一下。”
事后,记者从吴高亮的妻子口中得知,回去咨询只是一个托辞,实际上他们一家子都有顾虑。她说,发现乌木的承包地属吴高亮和二姐吴高惠两家人,对于乌木的归属,一家人的意见很统一,就该是自己的。
但采取什么方式要回乌木,一家人却出现了分歧:大姐不支持状告镇政府;二姐支持起诉,但必须谨慎行事;吴高亮则主张要么多给奖励,要么对簿公堂。
在3人宣布推迟提交诉状前,正是接到了大姐的一通电话。“我们一家还要在通济镇过日子呢!”吴高亮的妻子直接说出了他们的顾虑。
保管不善?
新增诉讼请求他要求政府赔1万元
昨日中午1点过,吴高亮一家人的意见终于达成一致,按照原计划,先递诉状。记者了解到,昨日早上,吴高亮临时决定在诉讼请求中新增了一条:因镇政府不当保管致乌木损毁,要求对方赔偿1万元。
对于新增的诉讼请求,吴高亮说,前不久,自己去看乌木的时候,发现在铁门紧锁、保安看守的客运站内,有孩童爬上乌木玩耍,“孩童脚踩乌木”的照片还被与自己一起的记者拍下。吴高亮认为,在法院还未宣判乌木归属前,镇政府的这种行为极不负责任。
“我们提出赔偿1万元,仅仅是提醒政府妥善保管。”张敏补充说,如果今后法院判定乌木该归国家,这种行为是不是在损坏国有资产呢?
就此问题,通济镇副镇长周启民坦承,肯定在对乌木的保管上存在一定问题。“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在保管上有所失误也是难免的。”周启明说,从乌木出土到保管,一直有监督委员会和专家在场,“我们都听专家的。”
听专家说用麻袋盖上乌木,有利于保持乌木的水分,“今天我们马上去买了300多个麻袋。”周启明说,“对于乌木的看管,我们是10多个保安轮岗,白天一人,晚上三人。其实,我们也很想通过媒体呼吁更多专家帮我们出谋划策,教我们如何保管。”
又现乌木?
镇长让他填埋妻子二姐没亲眼看到
昨日下午,吴高亮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均提到一个细节,自己又在别人地里发现了一截乌木,直径近40厘米,刚从土里露头。发现这一情况后,吴高亮径直向通济镇镇长郭坤龙反映情况,并询问如何处理。“他喊我埋起来。”吴高亮想不通,“为什么我地里的乌木被政府拉走,别人家的就不挖呢?”
对于再次发现的大型乌木,吴高亮的二姐和妻子两人均摇头称未亲眼看到。
随后,周启民说,政府运走乌木,是为了保护乌木,如果没有政府介入,乌木肯定已被倒卖,更有可能已不完整。对于郭镇长让吴高亮将新发现的乌木埋掉,周启明也表示赞同。他说,目前天价乌木归属未定,先埋起来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等法院宣判了,这一切都好解决了。“如果天价乌木归吴高亮,那新发现的自然他也可以挖掘,如果判归国家,我们处理也就有据可循了。”
递交诉状
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昨日下午3点过,在张敏的陪同下,吴高亮提着装有材料的布袋,和二姐吴高惠一起到成都中院递交诉状。“事发地是彭州,你们应到彭州法院起诉。”工作人员说。“这是重大、复杂的案件,我们有权要求直接到中院起诉。”张敏回答。
随后,工作人员清点完所有材料后,告知张敏等人7日内等法院消息。“这么就完了?”吴高亮显然没有想到,自己犹豫这么久的事情,原来程序这么简单。张敏对吴高亮说,法院要进行审查,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受理此案。
“终于走出这一步了,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走出成都中院,吴高亮如此感叹。
对于吴高亮来说,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路,才刚刚开始……
乌木归谁?网友热议
昨日,“乌木发现者准备到成都中院起诉当地镇政府”一事经华西都市网和华西都市报微博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海宁夏:这个应该收归国有才对,但应对吴某的工时和土地闲置等相关费用给予赔偿。@韩东记:踩踏的案子难受理,因为吴并不是所有权人,成为不了原告,举报可以,因为有人在损害国家财产。@小鬼鬼鬼鬼鬼L:该归国家,但是对发现者奖励少了,不利于今后对乌木的保护。@纯洁如纸的小曼:这批乌木并没有任何人为痕迹,亦没有变成化石,应归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