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拍卖行秋拍推出"保退"协议 西沐:有积极意义
(记者杜平) 进入9月,各大拍卖行的秋季拍卖活动陆续拉开帷幕。为了提升人气增加信誉,各大拍卖行在拍品的设置上、拍卖的模式上都会精心安排。山东济南的一家拍卖行针对部分拍卖公司“知假拍假”的乱象,提出了“保退”政策。该公司的《拍卖规则》表明,在买受人全额付款取走拍品之后的10天内,如果拿到省级以上鉴定机构开具的否定性意见文书,就可以将拍品退回。
该公司古玩部负责人赵景华向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了“保退”规则,首先如果竞买人对有竞买意向的拍品“吃不准”,可以向拍卖公司提出买后可能退货的意向。然后,由公司在拍卖会前召集本公司、委托人、竞买人三方共同签订承诺退货的合同。这是一个保证竞买人退货权利的法律文书,是必须的。下一步就是对有退货意向的拍品进行留样备案。这一条是为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保证做到原品原样退回。
随后,竞买人开始参与竞拍,如果他能以最高价格拍下这件拍品,在支付全款后,就可以持此拍品去省级以上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说经鉴定之后发现拍品并不是真的,或者在年代上有问题,他可以向我们申请退货。”
针对目前文物鉴定领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管理机制难免出现鉴定结果不一的情况同时也为了简化操作程序,赵景华提出的“保退”规则并不“保真”。他说:“目前的情况很难做到保真,为了保证竞买人的利益,我们会尽自己的努力做到保退。”
其实,按照行规,拍卖公司对拍品是不用负责的。那么拍卖公司为什么还要提出“保退”条款?
在赵景华看来,目前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下调一方面是受到经济下行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拍卖市场的一些乱象的打击。面对同行的不支持,赵景华说他能理解,一方面,这个“保退”规则在操作起来相对繁琐,程序较多。另一方面,他们公司推出“保退福利”势必对其它拍卖行造成影响。对于那些“以真托假”、“知假托假”的乱象,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提出“保退“规则后,赵景华也给公司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很多藏家一听说我们保退,就会打退堂鼓,所以我们以后在拍品征集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但赵景华还是坚持推行“保退”规则,他认为做古玩生意就应该讲信誉。虽然目前在操作上还是一些困难,但他认为从长远来看“保退”原则还是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的。
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认为,赵景华提出的这种“保退”规则对竞买人来说多了一层保障,对遏制拍卖行业的乱象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这种“保退”规则的提出也是拍卖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差异化竞争的手段。从整个行业来说。在相关支撑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给拍卖业附加太多的形式,让拍卖业承担太多的责任无疑会降低效率。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健全支撑服务体系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