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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诉百度案确认侵权 作家一方称基本满意

2012年09月18日 12:3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作家维权联盟告百度文库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结果显示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判赔韩寒经济损失约8万元,但韩寒方面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等主张被驳回。

  此前,作家联盟以百度文库涉嫌侵犯部分作品著作权为由,50多位作家与出版人集体声讨百度文库盗版侵权,要求法院判令百度关闭文库、连续7天在首页致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韩寒诉百度文库侵权案昨天上午开庭并宣判,显然这一要求并没有完全得到实现。

  对此,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法庭宣判这一判决整体上还是欢迎的,“它确认了百度文库的侵权事实,在网络维权的案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回放

  确认侵权,关闭文库被驳回

  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一案源自去年3月国内50多位作家与百度之间的纠纷,随着谈判破裂双方终于选择法庭相见,昨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此次诉讼共涉及14起案件,其中7起被驳回,另7起案件中,法院共判令百度向版权方补偿损失14.5万元,驳回了原告此前180.7万元的高额索赔。这其中包括韩寒8.38万余元,韩瑷莲(笔名何马)1.3万元,郝群(笔名慕容雪村)4.7万元。

  庭审中,虽然百度代理人出具公证书证明,百度在收到原告提交的补充证据后及时进行了核查,发现原告证据中所涉链接均已不存在,并及时将投诉作品纳入反盗版系统正版资源库,并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防止被上传,但如果对涉诉作品进行名称屏蔽,将导致大量无关的合法文档被删除。但法院认为,涉及侵权的文档早于作家与百度公司就百度文库发生纠纷以及百度公司采用人工审核清理侵权文档的时间。该案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百度文库在涉案文档的处理中存在消极等待的行为,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内容传播,且百度在人工审核时应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文档侵权,故百度公司在本案中的行为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对于作家联盟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和“赔礼道歉”主张,法院以“百度文库属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平台,不负有对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进行事先审查、监控的义务”为由驳回,认为并无法律依据。

  分析

  代理人与韩寒意见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同时指出,韩寒授权的代理人当庭陈述关闭百度文库的意见与韩寒本人庭后发表不希望百度文库关闭的意见矛盾,在法院多次释明后,韩寒仍不对此矛盾作出合理解释。

  由于涉及韩寒等知名作家的作品,作家维权联盟告百度文库案早在立案之日起,就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对于作家维权联盟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诉求,也引起了大量网友的质疑。许多网友认为,如果只是因为个别用户上传文档的侵权问题就关闭百度文库,这对于文库的广大用户并不公平。

  韩寒本人也在博客中声明,不赞同维权联盟代理律师所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诉求,他表示“希望百度文库更加壮大,创造出合理互利模式,造福更多作家和使用者。韩寒还建议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能够和解双赢,探讨出更好的解决方法。”对此,法官指出,韩寒的代理律师要求关闭百度文库,但韩寒庭后又公开发表声明称并不希望关闭百度文库,“代理律师与韩寒并没进行直接解释,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被驳是双方“共赢”前奏

  这大半年的维权行动,在使得互联网的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著作权保护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的同时,国人的矛盾心态也在这里表露无遗,由此看来,作家维权也是需要整个社会达成共识的。事实上,自作家反映百度文库存在侵权文档问题后,百度文库已经在第一时间对涉嫌侵权的文档进行了下线处理,并实施了严格的版权保护措施。去年9月,百度还删除了文库中的文学分类。针对这一案件,百度也在回应中表示,百度文库已建立起一套反盗版机制。一方面不断加强投诉管理,接受来自版权方和网民的投诉监督;另一方面加强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反盗版“DNA比对识别”系统,以从源头上阻止侵权作品流入网络。

  记得韩寒曾经发博文《致李彦宏的公开信》中有这样一句话,“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教授认为:“解决版权问题,合作是比较好的选择,同时也是版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交易成本最低的选择。”在一些法律专家及业内人士看来,此次作家维权联盟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或许也将有助于推动版权界与互联网界放下成见,共寻版权保护共赢之路。

  专访

  “这次胜诉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南方日报:此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还是比较低的,对于这样的结果是否满意?

  贝志城:对于这几位畅销书作家,无论是公众所周知他们的作品版税收入,还是我们出具的出版商购买他们作品版权的合同都远高于这个数字。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目前对于互联网侵权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远还起不到阻止互联网侵权的作用。

  但对于此次的判决我们还是整体欢迎的,它确认了百度文库的侵权事实,这次胜诉在网络维权的案件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样的司法解释已经跨出了一大步。它认定了像百度文库这样的专门功能性网站,不能以‘避风港原则’作为借口逃避对版权保护的责任,尤其是在已经经过著作权人提醒出现作品侵权的情况下,仍然任由盗版文档肆意传播。

  南方日报:但这次关闭文库和道歉的要求都被驳回了,之前作家联盟的态度是,希望用最大的诚意促使谈判成功,但决不牺牲底线,如何理解你们的底线?对于法院提出的韩寒与代理人意见矛盾的说法如何解释?

  贝志城:我们的底线就是承认百度侵权,并立刻改正侵权行为,这个目的事实上已经实现了。至于韩寒本人他授权给律师,但他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他后来也发表声明说“此事会全权委托给律师”,但之前媒体的言论造成了公众的混淆。其实,关闭文库并非我们的初衷,我们的诉讼核心是侵权事实的确认,至于说道歉要求被驳回,当下的法律似乎只对人身权利的侵犯要求予以道歉。

  南方日报:对于整个出版界和商业网站而言,真正的“双赢”是否存在?有人质疑说从最终结局来看似乎韩寒也不是受益者,真正的受益者是帮韩寒维权并从中抽取20%服务费的作家维权联盟?

  贝志城:作家维权联盟不负责也不参与任何版权谈判,它的任务是打击侵权行为,作家可以和任何版权方合作维护自己的利益,合作方式要让市场决定。作家维权联盟是纯公益性组织,这一年多以来的维权费用已经超过了200多万元。

  南方日报:下一步的维权方向和重点是什么?据说还要继续和苹果公司打官司?

  贝志城:百度手机小说搜索仍然充斥着各种盗版文学作品网站的链接,百度贴吧知名作家作品吧的精华区依然还充斥着人为整理好的盗版作品内容连载,并且对作家维权联盟的反复警告置之不理。另外,作为全球第一高市值的企业,苹果公司公然在苹果应用商店销售盗版作品,对警示完全不理睬,甚至还在被起诉后坚持违法、委托律师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逃避中国法律管辖,拖延时间逃避责任。下一步,作家维权联盟还会进入到诉百度手机小说搜索侵权和诉百度贴吧侵权的案子中,尤其是诉苹果公司大规模侵犯中国作家著作权以及直接盈利。

  南方日报记者 周豫 叶丹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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