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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专家解读:钓鱼岛为什么是中国固有领土(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9月25日 10:50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杂件”。

  二

  钓鱼岛在明朝就已纳入中国版图与海上防区。1372年,明太祖曾派遣杨载出使琉球国,从此中国与琉球建立其册封与朝贡的关系。从那时起,500多年间,中国曾向琉球国派出24次册封使,留下多卷的《使琉球录》清楚地记载了途经钓鱼岛去琉球的海路情况。现存最早的《使琉球录》是1534年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其中便指出:过了钓鱼岛,到达琉球姑米山(今天的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琉球王国共36岛,从不包括钓鱼岛。这是古代中国与琉球共同确认的。明朝为确保琉球人每年顺利渡海朝贡,于1392年“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以便往来”并教化36岛。当时到福建迎接陈侃一行的琉球人中便有这些人的后代。

  与此同时,据史书记载,从1373年起,明朝出动水师在包括钓鱼岛的闽海巡航,打击倭寇,一直把倭寇驱赶至琉球大洋。当时,倭寇对琉球的入侵和中国对琉球的善待,恰成对照。“倭寇连年枉自疲,血腥潮水益堪悲。何如脩贡中华主,苍玉珠弁耀海湄。”这首1561年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留下的诗,便清楚地反映出这一点。

  现存对中国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详细记载是,清朝康熙年间,即1722年清朝政府巡查台湾的官员黄叔璥实地视察后,撰写的《台海使槎录》的官方述职报告。其中指出:台湾“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所谓“崇爻之薛坡兰”是指陡峭嶙峋的钓鱼岛附属岛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等。书中还写道:中国巡海船因钓鱼岛沿海暗沙险礁而难以驾驶,只能等涨潮才能进港。其后,1871年《重纂福建通志》中,把钓鱼岛列入台湾的噶玛兰厅(今宜兰县)管辖和守卫。

  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日双方立场不同。日本政府宣称这些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争议”。其实,连冲绳原本都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是独立的琉球王国,而钓鱼岛从未包括在琉球范围之内,更谈不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了。

  日本所谓的“根据”是,1884年日本有一个叫古贺辰四郎的人发现了钓鱼岛,并在1885年要求冲绳县令允许他开垦开拓。这期间日本政府反复调查证明这些岛屿是无人岛,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是日本最先占领的,而不是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夺取的,也不包括在《马关条约》之中。因为《马关条约》是1895年4月17日签署的,而日本是当年1月14日内阁会议决定编人日本冲绳县的。据此,日本坚称钓鱼岛是日本占领的“无主地”。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日本的外交档案第18卷、第23卷清楚地记载了这一点,即日本明治政府明知钓鱼岛并非无主地,只不过是无人岛,而且附有中国的岛名。但是它却趁甲午战争胜局已定之机秘密决定占领,即秘密窃占。这与以和平方式公开拥有无主地的“先占”原则毫不相干。

  根据日本外交档案记载,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拾三根据内务省的命令做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

  这是他们调查的一个结果。但是,这个结果出来之后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继续调查。第二次调查结果是同年10月21日。第二次调查以后,日本当时的外务卿井上馨又给内务卿山县有朋写信称:“关于冲绳县与清国福州之间散在的无人岛、久米赤岛以外二岛事宜,该等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踏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亦附有岛名,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促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际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从其第二次调查结果看,他们明知这个岛屿不是无主地,而中国早就附有岛名并警惕日本占岛,但还不罢休。后来冲绳县令西村拾三奉命第三次再度秘密调查,其结论是:“这些岛屿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处置,请速指示”。当时,日本对华战争准备尚未就绪,担心触动清政府,所以只好暂时作罢,结果一放就是十年。

  然而,日本右翼势力则刻意歪曲篡改日本窃取钓鱼岛的历史。日本外务省也不谈这段历史。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对文献的篡改和断章取义来欺骗日本公众。这样的话,日本民众当然会对中国不满。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

  日本冲绳县“尖阁诸岛防卫协会”会长惠忠久1996年出版了一本资料集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据。作者说那是他近二十几年苦心研究的成果,包括实际调查的结果。其中有一段文字中间出现:“中略……”,“以下略……”等省略的部分。而被省略删除的内容就是刚才我给大家展示的日文原文的那一部分,结果这句话就变成了:关于冲绳县与清国福州之间散在的无人岛、久米赤岛以外二岛事宜……当前宜仅限于实际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对照一下上述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外务省档案原件全文便不难看出,这纯属断章取义的篡改和掩盖历史事实的自欺欺人。

  直到甲午战争前两个月,即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秘密调查钓鱼岛的最终结论是:自1885年之后没有再做实地调查,故难有确报。关于这些岛屿,没有任何文字记载或口头传说佐证这些岛屿是本国的。

  甲午战争爆发后的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文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久场岛、鱼钓岛建立所辖标桩事宜”,“今昔形势已殊,有望提交内阁会议重议此事”(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结果,1895年1月14日,日本明治政府不等甲午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通过“内阁决议”,单方面秘密决定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所辖。日本就这样窃取了钓鱼岛。三个月以后《马关条约》一签署,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被迫割让给日本,无论《马关条约》是否具体写明,钓鱼岛自然包括其中。实际上,日本当时并没有建所谓“国家标桩”。其原因之一或许是日本吞并台湾后已觉得无此必要了。如果当时日本认为,《马关条约》不能涵盖钓鱼岛,那肯定还会在该岛建立标桩,已确立日本的统治权。直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才趁当时中苏关系恶化之际派人登岛建碑。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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