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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创作“世界”: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

2012年10月19日 20:53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莫言创作“世界”: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

    潘启雯

    很长的一段时间,备受关注的诺贝尔文学奖因中国作家莫言能否获奖的争论,早已在各大主流报刊和微博上弄得“热火朝天”……当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时,这个消息令众多中国文学界人士欢欣鼓舞——对于向来“钟爱”欧洲作家的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来说,这个结果也确实颇令人感到意外。

  在宣布结果之前,诺贝尔奖委员会成员、文学奖宣布者彼得·英格朗就已经电话通知了莫言,当莫言得知获诺贝尔奖消息时,他的反应是“狂喜而又惶恐”。诺贝尔委员会给其的颁奖词为: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瑞典文学院的授奖声明还形容莫言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威廉·福克纳(美国作家、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品的融合,同时又在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中寻找到一个出发点。

  写作手法既“权谋”又“粗野”

  在中国当代文坛上,似乎没有一个人能够在经历了“先锋文学”、“寻根文学”、“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历史主义”写作之后仍旧能够保持旺盛的创作力和饱满的思维活跃力,而莫言的超人之处正在于他异于常人的创作力,甚至可以称得上文坛的“怪才”或“异端”。

  自1981年在河北保定的《莲池》第5期上公开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始,莫言创作了31年,迄今为止发表了80多篇短篇小说、30部中篇小说、11部长篇小说,出版过5部散文集、1套散文全集、9部影视文学剧本,2部话剧作品。他的作品还被广泛地翻译成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瑞典语、俄语、日本语、韩语等十几种语言,是中国当代最有世界性知名度的作家之一。

  《透明的红萝卜》发表于1985年,是莫言的成名作,与短篇小说《枯河》算得上是姐妹篇,都有莫言少年时期当童工时亲身感受到的痛苦经验,但语言和写法都不同,属于探索和逐渐形成语言风格的作品,此前他的十几篇短篇作品,如《乡村音乐》、《售棉大道》等都可以看做是此前的摸索和积累。《透明的红萝卜》创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被侮辱、被损害、被遗忘的“黑孩”形象,莫言说过,如果非要在他的小说中找一个原型,那一定是“黑孩”——从“黑孩”派生出几百个人物,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济济一堂。

  《红高粱家族》1986年发表后,在文坛上引起了震动。在这个小说里,人们听到(也似看到)叙述者驰骋在历史、回忆与幻想的“旷野”上。从密密麻麻的红高粱中,他偷窥“我爷爷”、“我奶奶”的艳情邂逅;天雷勾动地火,他家族人物奇诡冒险,于是浩然展开了酿酒的神奇配方,江湖的快意恩仇,还有抗日的血泪牺牲,无不令人叹为观止。小说发表后,很快就被张艺谋改编成同名电影,姜文巩俐主演,获得西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目光。

  其实,莫言一直有按捺不住的才华及冲动,又恰恰是因为按捺不住,其书写一旦喷发,再大的词语,再阔的口袋,也盖不住个中的张扬、激情、愤怒和玩世。无论他的面子绷得多紧,无论他的隐喻多么巧妙,他总会忍不住叉腰批判指斥。语言到了莫言这里,总有剑戟气、镰刀味,莫言号令“天下”的写作手法,既“权谋”又“粗野”。比之《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酒国》、《丰乳肥臀》等作品的恣肆无忌,他的长篇小说《蛙》算是一次收敛,至少在小说收尾,莫言箍紧了绳索,让文字“马蹄”慢下步伐。

  与一般“乡土文学”不同,莫言笔下的乡间世界基本上是在同一空间内展开的,并且他将生活还原为最基本的形态:吃、喝、生育、性爱、死亡……《蛙》里高密东北乡的百姓们“东躲西藏”、“斗智斗勇”,乃至“围追堵截”,其不亚于战争场面,但却一点儿也不好笑:男人和女人疼痛哭号,许多母亲要为腹中未曾出世的孩童付出鲜血和生命。其实,以“姑姑”的一生为镜,《蛙》写出了中国社会生育制度的巨大革命,但它不是从国家视域角度讲述60多年来中国生育革命的变化,它是高密东北乡的,它是个体的,它是民间的,它是莫言的,又决然可以是我们每一个人的。

  站在民间立场叙述着民间逻辑

  提起莫言,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电影《红高粱》里那些色彩鲜艳的画面和黄土地上张扬的生命力,那里就是莫言的山东高密东北乡。高密不仅仅是莫言地理意义上的家乡,更是他几十年来在文学创作道路上一直苦心构筑的文学故乡。他的小说创作几乎从未离开高密,那是独属于他的“文学王国”。他在这片充满想象力的土地上展开叙事,并向历史纵深挖掘,向广袤的中国乡村延伸。

  众所周知,“民间”是20世纪90年代知名学者陈思和在《民间的沉浮》和《民间的还原》两篇论文中首先系统提出的。它不仅作为一个文学批评术语为文学史研究提供了生机勃勃的理论活力,而且作为一种文化意识和价值立场触动了知识分子对自身存在价值的思考,在文学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莫言是一位风格特异,卓有建树的小说家,主要的长篇小说有《红高粱家族》、《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红树林》、《檀香刑》等,此外还有很多中短篇小说。其中有关农村题材的作品尤其引人关注,他在山东高密东北乡那片生气勃勃的土地上建构了自己小说中的人、事、物,形成了一篇又一篇个性化的小说,体现了浓郁的民间特色。

  其实,扎根故乡高密民间文化土壤,莫言恣意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在高密东北乡这片虚构的国土上呼风唤雨,使故乡成为历史和人性的展览场,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动可感的艺术世界。他曾说过:“民间写作,我认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强调个性化的写作,什么人的写作特别张扬自己个人鲜明的个性,就是真正的民间写作。”显然地,莫言极端个性化的写作实践与他的这种观点是相契合的,“走向民间”的莫言,以其扎根民间的写作而呈现出的个性化风格又与他的这种观点不谋而合,它们是相通的。

  无论是早期还是晚期,莫言在各个作品中都把自己置身于民间,与民间乡土紧紧联系在一起,“‘血缘’维系着生命、责任、义务,同时也维系着情感、道德和良知。在乡土的民间社会中可以背叛朋友但决不可以背叛自己的祖先,否则就是一个被民间乡土社会所唾弃的罪人”,这就决定了其小说属于民间的最本色特征——民间保持着它独有的特征,而作者站在民间的立场上不断地给人们叙述着民间逻辑。

  带着挥之不去的浓郁色彩印象

  色彩与感觉自古就有深层的血肉联系。莫言的作品总是带着它挥之不去的浓郁色彩印象。其色彩的大胆运用,构建了属于莫言的独特的心灵世界和感觉世界。色彩喻义的变化则暗示了莫言主体意识的变化。不难发现,色彩就像桥梁,沟通了小说世界和莫言的内心世界。

  在莫言早期的作品中,最初的如《民间音乐》,偏重于文人文化色彩知觉形式。自《秋水》、《透明的红萝卜》至《红高粱家族》,莫言则明显地向民间艺术色彩感知形式转移。鲜艳明朗的色彩与物像随意搭配,产生了明显的自我指涉语义,主要的隐喻效果就是由色彩的铺染产生的,莫言喜欢用色彩鬼精灵般的跳动去触动读者的每一根神经。

  红色仿佛赋予了莫言的才情以一个集中的宣泄口,当红色意象从他的脑际浮起时,它对莫言便有一种神秘的召唤力。在《透明的红萝卜》中,黑孩从萝卜地里拔来了红萝卜,“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锄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包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这个象征着人生美好憧憬的红萝卜意象,就是以幽蓝的底色烘托出金色的基调。《红高粱家族》中,那浓重的红色底蕴达到了一种极致,莫言为人们展示了那一片让人热血沸腾的红高粱,“那一望无际”的生机勃勃的红高粱。作者让红高粱承载了作为人的原始生命力的象征意义——在充满野性的血红的高粱地里上演了一幕幕动人心魄的故事。事实上,莫言是想通过“红高粱”赞美高密县东北乡人红高粱般的性格,赞美祖辈洋溢着的原始生命力和无所畏惧的精神,赞美作为人最本真的欲望和追求,而“那一望无际”,庄严肃穆的红高粱不仅仅是“我爷爷”和“我奶奶”生活、战斗的场景,它已经成为一种象征,一种符号,一种暗示和一种生命力的传达。

  与早期相比,在莫言晚期作品中,绿色的使用分量比红色大而多,并且总是和卑贱蒙昧的生存相关联。《三匹马》中,围绕着被性压抑着的蒙昧的人,基本场景是盛夏密如屏障、密不透风的绿色玉米地;《弃婴》中的故事也开始于绿无边际的玉米地;作者深恶痛绝的杂交高粱也有着暗绿色的毒液(见《奇死》后的信笔涂鸦);《狗道》中,疯狂的狗群是由绿、红、蓝三条疯狗率领着对人的攻击;《欢乐》中,所有绿色的物像都是丑陋肮脏的,主人公对自身生存环境的由衷憎恶,干脆抽象为对绿色的疯狂诅咒。绿色的象喻指涉语义是丑陋、污秽、蒙昧的生存、盲目的生殖力。那结尾黄色的麻花蝴蝶,更区别于黄色的一般含义,更多地与死亡、邪恶联系在一起。

  在莫言精心营造的感觉世界中,色彩如同跳跃着的精灵无处不在,它不仅给作品增添了诗意,而且很大程度上加深了作品的思想性。

  爱与创伤的童年是创作的源泉

  莫言曾说道,“我的童年是黑暗的,恐怖、饥饿伴随着我成长。这样的童年也许是我成为作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吧!”“我的写作动机一点也不高尚。当初就是想出名,想出人头地,想给父母争气,想证实我的存在并不是一个虚幻。”由此可以说,莫言的小说创作动机,正是基于爱与创伤体验所产生的推动力作用的结果。

  莫言出生时家庭成员很多,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在人口颇多的家庭中,莫言是一个“被忽略”的孩子,他对童年自己的描述是“相貌奇丑、喜欢尿床、嘴馋手懒,在家庭中是最不讨人喜欢的一员。”

  虽然如此,莫言在童年依然是得到过爱的滋养的。在莫言的童年生活中,最深刻的爱的体验来自他的母亲。在饥饿的年代里,深爱他的母亲把自己的饭省下来给莫言吃,莫言也深深地眷恋着他的母亲,因为童年享受过母爱的温暖,才有了作品《丰乳肥臀》的诞生。给予过莫言童年爱的体验的家人,还有那位将他从茅坑里救上来,把他抱到河里去洗干净的大哥;还有当他的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打他时,把他从绳子下面解救出来的爷爷。家人的爱是让童幼的莫言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上得以生存下来的无私大爱,来自家人的深刻的爱的体验,奠定了莫言生命的基础。

  从《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食草家族》、《酒国》到《丰乳肥臀》、《檀香刑》、《天堂蒜薹之歌》、《四十一炮》、《生死疲劳》、《蛙》……每一部伟大作品的问世,无不展示了莫言童年爱与创伤体验的超越和升华。从家庭到故乡,从民族到世界,从个人的苦痛书写、故乡传奇到恢宏的民族、人性叙事,莫言在创作中突破着一个个高度。童年来自家庭与故乡的爱与创伤体验建构了莫言爱恨交织的丰富的精神世界,成为莫言生命的根基和创作的源泉:来自民族爱与创伤的深刻体验奔涌在莫言的创作中,提升了莫言创作的高度;来自人性的爱与创伤体验,则令莫言的写作展现出荤腥不忌、百味杂陈的姿态,使其作品更深刻揭示出爱恨情仇、生死悲欢等人类永恒的主题,体现了莫言独特的人性情怀。童年爱与创伤体验的展现和升华,成就了“世界的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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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生于山东高密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著有《红高粱家族》、《酒国》、《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等长篇小说11部,《透明的红萝卜》、《司令的女人》等中短篇小说100余部,并有剧作、散文多部;其中许多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法、德、意、日、西、俄、韩、荷兰、瑞典等多种语言,在国内外文坛上具有广泛影响。2011年8月,莫言凭借长篇小说《蛙》获第8届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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