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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作品出版权归属引争议 号称有版权者超15家

2012年10月25日 14:2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参与互动(0)

    资料图:莫言。”廖攀 摄  

莫言作品出版权归属引争议号称有版权者超15家
精典博维首席执行官陈黎明向媒体展示莫言亲笔授权书。 绒布 摄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其作品图书骤然热销,大有一书难求之势。十余家出版社纷纷向社会发出保证:正在加足马力让印厂加印。就在各出版社扎堆出版喧嚣之时,也引发了人们的又一话题:谁真正有权出版莫言的作品。

  莫言作品出版权归属引争议

  自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国内各大书店和电商网站迅速宣告:莫言图书销售告罄,货源紧张。于是,出现了几家出版社声称自己拥有作品出版权而正在加紧印制“莫言文集”的现象。此外,电子书市场也发出了“指望不上实体书就来看电子书”的吆喝。面对莫言图书在市场上如此纷杂、火暴扎堆出版的局面,也引发了另一个话题:究竟谁真正拥有莫言图书出版权?

  针对目前市面上莫言实体图书以及电子版图书扎堆,莫言作品出版权混乱的情况,为厘清莫言图书相关版权问题,消除混乱之争,10月22日,作为莫言授权的中国境内20部中文作品唯一出版代理商——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作家出版社联合召开了“莫言版权公告新闻发布会”,就莫言作品版权相关问题给予公告说明,至此近期引发诸多媒体猜测的莫言作品出版权归属问题逐步厘清。《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在会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版本达几十种

  厘清正版盗版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不同版本的莫言图书多达几十种,号称拥有莫言“版权”包括电子“版权”的出版方超过15家。其中正版盗版混杂,有权无权不清。

  据精典博维首席执行官陈黎明介绍,10月19日,莫言授权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其作品的唯一维权商,全力处理其作品被侵权的维权事宜。陈黎明说,精典博维在今年5月就与莫言独家签订了其所有作品的出版及推荐意向,有效期不低于三年。因此在今年5月以后出版与莫言有关著作的出版方,都属于侵权(其中不包括之前与莫言有过合作,且还在受权延续期内的出版方)。在诺奖揭晓的第二天,精典博维就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莫言获奖后的第一部新作《我们的荆轲》。他还表示,到发布会当天为止,精典博维获得的莫言所有作品的权利还没有授权给任何一家有网络出版权利的网站或电子书阅读公司。

  但记者注意到,另一家正在加紧推出莫言图书的上海文艺出版社,此前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莫言与精典博维签订的合同,是在尊重与上海文艺社合同的前提下签订的,并明确表示其拥有莫言16部小说的专有出版权”。在莫言获奖5天后,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16册莫言小说文集就摆上了上海各大书店的柜台。

  为莫言作品相关版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中晔在此次发布会上表示,“上海文艺出版社市面上销售的是莫言老师几年前授权的《莫言作品集》,共16部作品。精典博维受权后与作家出版社联合推出的平装本《莫言文集》中与上海文艺重合的16部作品,是莫言老师修改过的修订版。”

  因为市场上版本过多,作家出版社副社长扈文建无奈地表示,正因如此,莫言作品热到底热到了什么程度,销售数据都无法统计。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晶也提出,就近段时间做的调查工作来看,一些莫言作品相关权利被侵害的情节应当说是比较明显的,足以构成侵权。目前对莫言作品的侵权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销售盗版,即侵权人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制作、批发和出售其作品,且复制发行;另一种是利用网络转载等手段进行的侵权行为。

  版权管理部门

  保护正版打击盗版

  对于目前的这一现象,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表示,莫言作品的获奖在全国掀起了一次购书读书的热潮是非常好的现象,但是,伴随而来的侵权盗版现象恰恰说明版权保护的任务艰巨。“我们中国人第一次在文学领域获得世界奖项,如果版权保护做不好,不光在国内影响不好,也会影响在国际上的形象,国家版权局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他表示,国务院已经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常态化,在这项工作中,国家版权局会不遗余力打击侵权盗版,保护包括莫言作品在内的文学、影视剧、游戏作品的版权。对莫言作品的维权行动将会在全国各地、线上线下全面展开。对于某些网站成为莫言作品侵权重灾区,王志成坦言,虽然网络盗版令人头痛,但在已经连续八年开展的“剑网行动”中,国家版权局将会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打击网络侵权,并会根据具体的侵权情节和法律法规进行有力打击。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冯俊科在会上也表示,要以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为契机,提高全民族、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也要利用莫言获大奖的这次契机,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希望通过开展维权战役,将北京市打造成国际版权城市。

  是否侵权

  要看合同授权范围和时间

  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黎明22日向媒体展示了莫言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内容明确写道: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莫言作品的唯一维权商,全力处理其作品被侵权的维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委托律师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莫言对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取的任何维护本人著作权的行为予以认可。

  陈中晔表示,截至目前,律师已重点收集了一些较有利的证据,线上线下的侵权方共有20家。“我们也发现有的出版社,可能之前拿到过莫言先生的出版授权,但是在2005年、2006年已经到期,而现在还在继续加印,这样的情况有10家。现在市场上,大约只有三到四家出版社出版的莫言作品是合法的。”她说,随着维权行动的进一步推进,会逐步搜集更多的线索。对于网上的侵权证据都已进行了公证。

  专家观点

  多家出版机构先后主张出版权,那么,莫言作品出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对此,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认为,著作权是一个集合性的权利,包含很多具体权项,因此出版社是否合法出版,要看是不是在合同的授权范围和时间之内。从著作权的规范角度而言,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不能授权多家出版社,否则容易引起“一女二嫁”的现象发生。但作者授予多家出版社出版同一本著作,可能会有微小授权的区别,比如简体本与繁体本,简装本和精装本的差别,这都是合法的,只是日后维权情况会较为复杂。

  (魏芳 李婧璇)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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