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曾是恶棍打手 因恐吓他人被告上法庭
貌似温文尔雅的莎士比亚曾是个打手兼恶棍?据美国《史密森尼杂志》近日报道,加拿大学者莱斯利·霍森从英国档案馆的故纸堆中得出的这一研究成果,为这位文坛巨匠添上了与众不同又令人大跌眼镜的一笔。
早年偷鹿被抓逃往伦敦
在传统的历史读物中,威廉·莎士比亚1564年出生在英国沃里克郡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德镇,成年后和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直到前往伦敦投身演艺界,才踏上成名之路。但最新研究表明,莎翁诸多的个人信息并不准确。
著名古董商和传记作家约翰·奥布里曾撰写过莎翁编年史,当中提到:莎翁的父亲是屠夫,他本人却“英俊、身材匀称,非常容易相处”。而最新研究发现,莎士比亚之父是个羊毛商人,根本不是屠夫。17世纪80年代,牧师理查德·戴维斯率先披露了莎士比亚的一则丑闻:他曾在托马斯·鲁西爵士的庄园偷猎鹿,被抓获之后,才被迫离开斯特拉特福德前往伦敦。
帮无良老板“黑吃黑”?
据报道,加拿大学者莱斯利·霍森发现的史料是一些晦涩的法律文件。当中不仅将莎士比亚描绘为危险的恶棍,而且还列出了他的许多同伙,换言之,当年的莎翁不仅从事过违法活动,还可能卷入有组织犯罪。
据研究,早年的莎翁是个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但学识粗浅的乡巴佬,渴望在“放荡不羁且不讲道德”的戏剧界发迹(在16世纪末,戏剧表演远不是受人尊重的行当)。
作为初到大城市闯荡的新人,无权无势的莎士比亚不得不从最卑微的职业做起——为那些声名狼藉的老板打工。他的头一个雇主是菲利普·汉斯洛维,此人发家致富的途径,首先是开妓院,其次是做剧场经理。(在那个年代,开剧场和开妓院差不了多少,二者都是小混混、皮条客和妓女的代名词。)
莎士比亚的第二任老板弗朗西斯·兰利和他的第一个雇主是同一类人。作为剧院的业主,兰利是一长串暴力和勒索案件记录的主角。
在生意场上,兰利最主要的对头是凶残的打手——威廉·威特,现在的研究表明,威特当时可能是莎士比亚恐吓的对象。学者霍森认为,兰利和威特之间曾发生过某种激烈的冲突,目的是垄断剧场业主涉足的暴利行当。其中,莎士比亚曾充当老板的打手,对他人进行恐吓和敲诈,并因此被告上法庭。
来路可疑的巨额买房款
事实上,初入文坛的莎翁并非出色的作家,更不是诚实的公民。其他法律文件显示,在1596年、1598年和1599年,因为拖欠几先令税款,莎翁总是从一处出租屋躲到另一处出租屋。他为何惹这么多麻烦着实令人不解,因为税款与其同期花费在购置财产上的支出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同样,莎翁还因微不足道的金钱和至少3名男子打过官司。而在其他同行的评价中,莎士比亚的口碑亦非完美。剧作家罗伯特·格林曾谴责莎翁剽窃他的作品,并警告其他人不要落入这位“暴发户式的乌鸦”的圈套。
另一个事实是,1597年,莎士比亚居然出资60英镑(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在老家购买了一栋带有好几个花园的豪宅。人们不能不疑惑,这笔巨款究竟是他写剧本挣来的血汗钱,还是从事“地下副业”的不法所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