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汉有30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605处,但该市每年的文物维修专项经费仅200万元。昨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常委会委员们纷纷质疑文物保护经费太少。
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介绍,今年3—4月,人大常委会对2008年颁布的《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进行了执法检查,结果发现,由于维修资金不足,文物残破、毁坏的现象比较严重。如位于汉口大陆里的抗战时期新华日报社旧址,仍居住着30多户居民,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沈协和委员说,全市文物维修专项经费,1994—2008年一直是每年100万元,2009年才上调为200万元,并且各区没有设维修专项经费。“这简直是杯水车薪,相当于用一套商品房的投入,去保护近千文物建筑。”涂汉桥委员感叹道。据了解,杭州市仅余杭区今年投入的文物专项维修资金就达2000万元,是武汉全市的10倍。委员们建议,根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地方政府应增加文物维修专项经费。
此次执法检查报告还指出,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突出。特别是暂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又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往往难以得到保护。比如循礼门老火车站站台、岱家山抗战碉堡群等,均没能保留下来。对此,委员们建议,地方政府应以长远眼光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记者陈凌墨 实习生裴冉 通讯员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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