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3月23日电 (记者 徐金波)武汉市政府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该市将于2011年7月1日全面启动ETC,即采用不停车电子收费方式,对通过贷款建设的道路桥梁隧道的机动车征收路桥隧通行费。路桥隧通行费征收方式将由现行的“年票制”转变为计次收费的ETC方式,由此成为中国国内第一个启用ETC系统的城市。按照ETC收费方式,轿车优惠年票由原先的980元涨至2100元。
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家祥表示,长江与其最大支流汉水导致武汉三镇割据,桥梁隧道在该市交通格局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为此近年来该市加快了过江通道的建设。2002年10月,武汉市把过去的设站、设卡按次收费,改为现行的“年票制”(市籍机动车无论过桥与否或过桥多少次,每年须缴纳980元过桥费)。该项制度虽然对改善武汉投资环境、加强道路桥梁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武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机动车保有量款素增加,“年票制”带来的非公平性等弊端日渐凸显。
本次纳入ETC收费的桥梁隧道是:武汉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目前武汉市已在上述过江通道设置了7个收费节点,机动车可以在正常行驶的状态下实现自动计次收费,机动车在通过收费路桥隧时不需停车或减速,不会因为收费而造成车辆滞留。通行费可以选择按次缴纳,也可以选择购买年优惠票按一年期限一次性缴纳。
不停车电子收费方式,是在机动车通过上述收费节点时,由电子收费系统按各类车型的次费标准自动按次收费。选择购买年优惠票的机动车,按通行次数和相应机动车类型次费标准划扣,有效期内通行费总额达到年优惠票金额的,不再加收费用;有效期内不满年优惠票金额的,余额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无论选择按次缴纳或购买年优惠票,市籍机动车(摩托车除外)以及在本市办理机动车定检验手续的外籍机动车应当安装电子标签,对尚未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依据车牌抓拍系统记录的通行信息征收通行费。机动车首次安装电子标签免费。
根据武汉市政府公布的收费方案,5座以下轿车、吉普车、1吨以下微型货车,次费标准为8元,年优惠票标准为2100元;6—19座客车、1吨(含)—2吨(含)工具车、小货车,次费标准为12元,年优惠票标准为3150元;20—49座客车、2吨以上—5吨(含)货车、拖挂车、特种车,次费标准为24元,年优惠票标准为6300元;50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15吨(含)货车、拖挂车、特种车,次费标准为32元,年优惠票标准为8400元;15吨以上货车、拖挂车、特种车,次费标准为40元,年优惠票标准为10500元。
军队、武警车辆,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机动车,公共汽车、电车和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机动车免收通行费。摩托车和出租车实行定额费制,分别是每年280元和500元。
目前,武汉市设置了102个电子标签安装服务点,集中为车主免费安装电子标签,力争6月份安装到位。(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