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夷山3月29日电(熊慎端 谢家星 马光华)日前,武夷山市运输管理所彭某等2人由于长期在编不在岗,被市相关部门清查后辞退。至3月29日,武夷山市已查出的擅自离岗28人,经通知后返回单位正常上班7人,自动离职7人,主动辞职12人,共涉及单位16个。另有34名确需借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完善规范借用手续。
在编不在岗,每月领“粮饷”。针对在编离岗“吃空饷”的情况,2010年9月21日开始,武夷山市纪委、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同时,对武夷山市武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某等选择返岗人员进行不定期查岗,杜绝了个别干部职工采取有检查时就回单位上班,几天后又不见踪影的“猫抓老鼠”式的弄虚作假等现象。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防范“在编不在岗”情况出现,3月24日,该市出台《关于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暂行规定》。
“下一步,将加大‘在编不在岗’问题的全面清查和问责力度”。3月29日,该市纪委主管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告诉记者,“各单位要依据《规定》要求再次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在编在岗情况进行排查和规范整改。机关事业单位不认真自查、主动整改、及时纠正‘在编不在岗’问题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将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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