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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融服务业发展重推与台港澳合作

2011年04月05日 2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福州4月5日电 (记者 罗钦文)为构建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引擎,福建正着力加快发展服务业,并将金融服务业列为了“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重点加强闽台港澳金融合作。

  记者5日从福建金融监管机构了解到,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等机构最近联合提出了2011年金融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九项工作要点,“加强闽台港澳金融合作”列为其一。

  推动闽台金融合作成为福建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突出亮点。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等机构表示,要以ECFA签署为契机,推动闽台两岸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双向互设;支持台资企业上市融资,引进台湾金融服务中介来闽设立机构。

  他们也提出,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借鉴台湾地区上柜和兴柜模式,在省内探索建立台资企业及中小企业股权柜台交易市场(或海峡股权交易所),为中小企业、大陆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同时,积极推动赴台旅游保险工作;支持在闽台资法人保险公司发展,推动闽台保险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支持两岸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加快海峡产业投资基金首批资金的募集工作,争取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股权投资方面取得进展。

  目前,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成效显著。去年以来,海峡投资产业基金获准筹备并正式登记成立,兴业银行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双向兑换,台湾国泰产险、富邦产险在闽设立的分公司相继开业,两岸保险公司互助合作的大陆首款赴台旅游专属保险产品上市,厦门获批成为两岸区域金融服务中心试点和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福建对台金融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

  此外,福建还将推动闽港澳金融合作,着力于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福建法人金融机构赴港澳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积极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福建法人金融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福建企业赴香港上市融资、再融资;鼓励福建企业通过境外关联企业在香港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有效统筹利用境内外债券市场;推动闽港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支持闽港澳金融机构加强人员交流和业务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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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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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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