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4月8日电(记者 付美斌)4月8日,海南省省长助理、公安厅长贾东军在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会上,分别与省公安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县公安局长、省公安厅各分管厅领导与厅属责任单位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立“军令状”建设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据了解,去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民警55人。其中,经市县公安局纪委核查后处分民警5人,通报批评3人,移交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
在此次会议上,海南省公安机关提出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一是抓思想教育;二是抓机制建设;三是抓执纪办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的案件。
同时,建立全省公安现役部队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的定期讲评通报机制,强化公安现役部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部队高度稳定。组织全省公安现役部队开展群众信访集中整治活动,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和纠纷。将根据公安部要求,深入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整治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执法犯法、以权谋私问题,整治参与消防产品经营问题,整治在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中出现违规违纪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全省公安现役部队工程项目招标、验收,招收入警大学生,副团职务以上干部考评晋升等工作的监督,对公安消防部队、警卫部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年终专项考核。(完)海南分社付美斌采 关向东签发
说明:“据了解,去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民警55人。其中,经市县公安局纪委核查后处分民警5人,通报批评3人,移交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表述方法经海南省公安厅宣教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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