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大连4月14日电 (宋太盛 李现峰)辽宁省辖区的34艘渔业船舶因积极参与海上搜救行动,14日受到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表彰,参与搜救的渔业船舶共计获得搜救奖励金34.5万元人民币。
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辽宁海事局副局长杨春在表彰仪式上说,从2006年至2010年,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及各市级海上搜救分中心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399起,组织协调各类搜救船舶1285艘次,飞机109架次,救助遇险船舶313艘,救助遇险人员3811人,救助成功率达到92.16%。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船舶达到978艘次,其中渔业船舶参与救助的船舶达到417艘次。
据悉,目前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下设大连、营口、锦州、丹东、葫芦岛五个搜救分中心,已经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搜救责任区的搜救组织指挥体系,但由于辽宁省海上搜救责任区地跨黄渤海水域,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广,而每年进出辽宁省港口的船舶达数万艘次,需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的整体联动以及社会各类资源有机整合。
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此次对海上搜救行动中表现突出社会力量所进行的表彰,共计向100个单位和个人发放搜救奖励金149万元,其中渔业船舶的搜救奖励资金为34.5万元。杨春透露,该中心计划以此为契机,全面建立辽宁省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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