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福建长汀4人“醉驾获刑” 醉驾摩托者亦被拦下

2011年05月09日 15: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长汀5月9日电(曹兰诚 张羽)福建长汀警方9日发布消息称,从5月1日至5月5日,长汀共查获4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均已移交司法机关。

  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后,福建长汀交警部门通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严查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凡当事人有涉酒驾嫌疑的,一律对驾驶人进行抽血取证。

  在这4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中,曾某很有可能成为长汀“醉驾入刑”第一人。曾某系长汀县人,现在厦门某私企上班,“五一”回家探亲期间与同学朋友聚会,多喝了几杯。5月2日凌晨,曾某醉酒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城区行驶,因酒喝得多了,稀里糊涂的和一辆小车发生碰撞。

  接到报警后,长汀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并发现曾某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对驾驶人进行抽血取证。经过闽西司法鉴定所鉴定,曾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4.4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曾某也将迎来严厉的处罚。

  “醉驾入刑”已经正式实施,等待“醉驾者”的已不再是最高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而是被判处1至6个月的拘役刑罚。交警部门在做出处罚的同时还对驾驶人及其周边亲属进行了“醉驾入刑”的宣传教育。(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唐伟杰】
    ----- 地方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