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2日电 (张强)新疆环保厅2日向社会公布了新疆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总体来看,2010年新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较上年无显著变化,首府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河流水质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总体上仍呈现局部改善与部分退化并存的局面。
据了解,在全区监测的19个城市中,阿勒泰、塔城2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博乐、克拉玛依、伊宁、石河子、哈密、奎屯、乌苏、阜康和五家渠9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库尔勒、阿克苏5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其余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
环境公报称,新疆河流总体河流总体水质良好,部分流经城市段河流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湖库水质总体是高山或上游湖库水质较好,下游或尾闾湖库水质较差;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保持良好。
新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12.5%,较好的占81.2%,轻度污染的占6.3%,无中度和重度污染城市。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路段比例为9.5%。与上年相比,超标路段比例下降11.1个百分点。
新疆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全区共发生突发环境事故6起,均属于一般性突发环境事故,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破坏事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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