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务员局获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已公布施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一年试用期满,应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不合格情形有4个,即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情形;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将被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记者 徐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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