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失了火,没想到还能获得赔偿!”昨日,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管寨村农民李友菊说起治安保险的好处,仍十分激动。
上半年,李友菊家由于电路老化引起火灾,衣物、电视、现金等财物烧为灰烬,房屋也出现裂缝,一家人抱头痛哭。庆幸的是,去年底她交30元钱参加了惠农政策性“治安安全保险”,获得7800元赔偿。
去年8月起,新洲区率先在全省试点农村“治安安全保险”。该险种由保险公司、综治部门协调推行,保费的70%投保家庭财产及户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补充街道、村集体治安经费。
该险种按自愿原则缴费,每户每年30元。其财产保障内容包括房屋、家电、衣物、农产品、牲畜等,赔付限额各为500元至5000元不等;如遭恶意破坏,最高可获7800元的赔偿。人身保障内容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等,赔付限额5000元/人。
区政法委人士介绍,“治安保险”的实施,意味着农村治安由单纯政府投入向市场主导转移,它将推动形成“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防群治”模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机制。
据悉,新洲区已有3.93万农户投保,参保率超过10%,交纳保费119万元;保险公司共承担保险责任11.79亿元。目前,该区人保公司已受理报案230起,支付赔款32万元,益及农户160家。
“市场之手”能否买平安
千百年来,农村一旦出现盗抢、意外死亡等案件时,除了公安部门介入外,损失大多自担,因此致贫的现象屡见不鲜。
新洲区将“市场之手”引导进了治安管理,试点“治安保险”。人们想知道的是,“市场之手”能否买平安?
农民:多了一顶保护伞
“每天8分钱,天天保平安”新洲区不少乡村都能见到这样的宣传标语。
汪集街罗泊村的彭艳东介绍,自己有七八亩鱼池,每天都住在鱼棚守鱼,家里经常无人。今年1月的一天,门被撬了,电视、电扇被盗损失千余元。要是往年,多半只有自认倒霉。但今年,因为参加了“治安保险”,保险公司赔了600元。
彭艳东说,一年保费30元钱,十年的保费也不过300元,但十年里谁也不能担保不出一点事,所以一大半乡亲都买了保险。
去年9月11日晚,汪集村一农户家闯进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砸坏了电视、桌椅、玻璃等财物。户主不认得打砸者,但怀疑是生意场上的竞争者指使人前来打砸,心生怨气准备报复。保险公司接获报案后,赔付了1200元,化解了一起可能酿成死伤的群体事件。
罗泊村村支书张安明说,“治安保险”虽然赔得不多,但多少减轻了损失,让农民多了一条救济渠道。农民还盼望着:最常用、也最易丢的摩托车能进“治安保险”范畴,而且理赔额度能否再高些。
政府:治安案件下降四成
“实行‘治安保险’后,综治工作局面前进了一大步。”新洲区政法委副书记梅木发感到宽心:保费的一部分用于加强治安管理,比以往单纯依靠政府投入防控强多了。2000年以来,新洲区曾先后建立安保服务队、治安志愿者、治安中心户长等,但安保服务队主要服务于城镇社区,扩大服务半径就得要人、要钱。治安志愿者主要依靠下岗职工等社区低保户,他们每人每月出2天义工,但在低保金改直接打卡发放后,社区基本上叫不到志愿者了。
实施“治安保险”之后,仅汪集街就增加了2万余元的综治经费。街道用它来保障各村治安中心户长的补贴,并用于宣传发动、器械配备等工作。目前全街50多个村里,已有六成以上开展了“治安保险”;今年1月至5月发生各类治安案件58起,比去年同期减少39起。
梅木发称,当务之急是在全区全面推广“治安保险”,各街道、村组参与协作,力争70%的农户参与“治安保险”,让“治安保险”保障更多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夏永辉、通讯员吴毅、程书雄、陈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