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决定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对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最高奖金可达3000元。
据悉,群众发现高速公路上有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可向高速公路警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将获得相应现金奖励(见附表)。
据介绍,群众发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举报热线电话、发送手机短信、上门和邮寄等方式进行举报。为方便查实,举报人应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奖金
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违反规定载货的 每起奖励100元
公路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的 每起奖励200元(楚天金报 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韩涛、徐宏 实习生金佳)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挪用、套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的 每起奖励100元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设置警示标志的 每起奖励200元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沪渝高速公路鄂西段等禁行路段通行的 每起奖励100元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视情况奖励500元至3000元
提供逃逸车辆号牌、车型或其他有利于逃逸案件侦破的信息,通过高速公路警察部门调查,成功破获财产损失或者伤人交通事故的每起奖励500元
破获1-2人死亡交通事故的 每起奖励1000元
破获3-4人死亡交通事故的 每起奖励2000元
破获5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或者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每起奖励3000元
其他危及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每起奖励100元
举报电话:027-96110;手机短信:15671662110;电子邮箱:1920043664@qq.com;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傅家坡一路33号,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直属大队,邮编: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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