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0月8日电(记者 蒋晨 王安东 白懿)记者8日从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获悉,国庆大假期间,该支队在辖区高速公路上全省首推实施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新举措。凡是在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上仅造成财产损失,就可适用“快处快赔”。
据统计,国庆大假期间,该支队辖区内四条出入昆明的高速公路车流量达198万余辆, 截止7日18时,四条高速公路上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4起,其中,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高支队获悉,出入昆明的四条高速路呈现10月1日、2日车流集中出昆,10月5日、6日、7日车流陆续返昆的通行情况。针对此情况,该支队采取了分散、多点、大控制的交管工作措施部署警力,三分之二的警力投入路面,在沿线立交区、服务区、隧道口等重点路段加强部署警力,疏导交通,对道路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整个大假期间,高支队结合以往大假辖区高速公路管控的经验,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有效加强了各高峰时段的应对处置,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控、加强路面抽查,加强事故的快处快赔工作。利用管控平台开展网上巡逻与路面巡逻相结合,严格落实客运车辆检查服务站24小时勤务制度和7座以上客车“六必查”制度。
据悉,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在国庆节期间,在辖区高速公路上实施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新举措。凡是发生在高支队辖区的昆曲、昆石、昆玉、昆楚、安晋高速公路上仅造成财产损失,无特殊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道路交通事故,就可适用“快处快赔”。
2010年高支队辖区全年共发生5385起道路交通事故,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5233起,在快处快赔实施后,至少1/3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经过高支队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及各保险公司专业人士的全方面论证分析,认为将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纳入快速理赔机制的条件已成熟,并于国庆节期间正式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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