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云南探路城镇化新发展 力争保生态、惠民生

2011年11月09日 17: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昆明11月9日电 (刘婧文 杨颖融)9日,云南省官方组织的“用地上山转观念 云南破题推新政”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此间召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和自兴表示,在建设山地城镇的工作中,要把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守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减少对坝区良田的征用,切实保护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

  据悉,云南94%是山地,平坝仅占6%。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化的快速发展,全省坝区已有30%被建设占用,优质耕地减少势头迅猛,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而另一方面,低丘缓坡土地约占到云南省国土面积的52%,宜建山坡地空间巨大。

  面对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耕地的突出矛盾,云南省明确提出要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多用坡地、荒地搞建设,创造山水城市、田园城市、山地城市等城镇建设新模式。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表示,云南城市建设势必要上山。在山地规划建设中要破除以前简单的“三通一平”传统观念,倡导保护环境、尊重自然,杜绝依山、填水、毁林,形成山水城林有机结合的城市规划。

  “用地上山”的决策当中始终贯穿着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不仅要求保护生态脆弱地区,还要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对“两高一资”的项目进行严格限制。避免在建设山地型城市当中对环境造成影响。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和自兴称,云南要延续传统城镇、村寨和建筑风貌,保持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特色。高度重视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坚持生态优先,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源林和生态公益林。

  针对林农的利益问题,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郭辉军也表示,将依法办理相关林地征、占用手续,对征、占用林农的林地进行林产资源评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城市用地上山、建设山地城镇”的发展方式,为云南率先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进行了良好的探索,山地城镇不仅是破解用地紧张的途径之一,也将会是绿色城市建设的新方向。(完)

分享按钮
    ----- 地方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