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1月16日电 (记者 郭晋嘉)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16日通报,“清网行动”开展近半年来,当地警方共抓获网上逃犯77人,其中投案自首逃犯达31名。
警方透露,公安部“清网行动”开展后,重庆永川区公安局制作并张贴、发放《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各追逃组民警多次走访在逃人员家中宣传法律,规劝逃犯自首。同时,警方还通过当地媒体刊登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营造立体式的劝逃和追逃氛围,形成强大的追逃攻势。
重庆永川警方16日举行的“清网行动”敦促逃犯自首大会暨阶段战果巡展启动仪式现场,摆放着近30块展板,展出已抓获的各类逃犯和在逃逃犯。从2011年5月26日起至11月15日,永川警方已抓获命案逃犯11名,其他逃犯66名,在已归案的逃犯中,投案自首逃犯达33名。
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有一定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对此,警方解释,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目前所列的在逃逃犯中,全是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已立案或受理的,所以不存在潜逃多少年后免罪之说。
被抓获逃犯展板上,潜逃“18年”“11年”等红色字体在黑色展板中十分醒目。对此,警方告诉记者,此举是为彰显法律本质,意在警示逃犯、逃犯家属及广大群众,即使逃了近20年,警方也绝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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