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19日电(于苗 朱景朝)记者19日从乌鲁木齐教育局获悉,18日乌鲁木齐教育局会同新疆教育厅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天山区和水磨沟区的幼儿园校车进行了检查,结果无一达到国家标准。
据了解,2010年7月1日,国家专门出台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汽车黑匣子”,至少设两个应急窗口,并对校车座椅、内饰材料、出口、车窗、护板、车内布置等作出具体要求。
在18日的检查中记者看到,幼儿园多以金杯面包车作为接送孩子的校车,车身没有设置规范的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座椅也没有配备安全带,教育部门当即提出整改要求。
乌鲁木齐教育局副局长刘军说,乌鲁木齐城区内的公办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学校不配校车,部分农村区域的中小学实行寄宿制,校车使用较多的为民办学校和幼儿园。
乌鲁木齐教育局保卫处相关负责人说,乌鲁木齐部分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的校车基本上都是普通大巴或中巴车,符合规定的校车几乎为零。
据了解,18日乌鲁木齐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逐一建立档案,对校车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据悉,新疆教育厅对乌鲁木齐幼儿园校车的专项检查为期三天。18日为首日,21日和22日还将对乌鲁木齐其它学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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