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28日电(记者 陶拴科)记者28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的“各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新疆扶贫标准将提高为2300元。
据新疆发改委透露,政府部门经过全面了解、在掌握贫困地区现状、贫困成因、致富途径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十二五”规划及农牧民人均收入、日常支出等依据,认真测算,制定出新时期新疆扶贫标准为2300元,比“十一五”时期的1196元提高了近一倍,扶贫对象达到329.77万人,并将5个非扶贫重点县也纳入扶贫开发以工代赈政策给予扶持,扶贫重点县由27个增加到32个。
记者获悉,“十一五”以来,新疆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年间减少了143万扶贫对象。但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新疆贫困地区的发展总体仍然比较滞后,同其它地区的差距仍然很大,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新扶贫标准的确定,新疆贫困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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