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昌12月20日电(记者全安华 刘良伟 郭晓莹)20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湖北宜昌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该市历时15年的努力创建终获殊荣,也实现了湖北省这一荣誉“零的突破”。
当日,赴京受匾的湖北省副省长、宜昌市委书记郭有明抵达宜昌。面对记者,郭有明难掩喜悦之情,他说,宜昌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新的里程碑,宜昌将倍加珍惜这一荣誉,继续坚持“全民创建 创建为民 人城共进”的理念,扎实抓好精神文明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切实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使宜昌人民生活更幸福、美满。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评价一个地方科学发展水平、社会整体文明与和谐程度的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中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共有9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126个测评内容和4个特色指标。宜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由来已久,从1996年正式吹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至今,历时15年。
该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15年来,投入60多亿元建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城市面貌大为改观,接连加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湖北省“楚天杯”等荣誉。 同时,该市社会化管理成效显著,有效实现了社会管理地域全覆盖、社情全摸清和服务全方位,市民素质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宜昌市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和葛洲坝工程所在地,被誉为“世界水电之都”和“中国动力心脏”。近年来,该市抢抓三峡工程、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沿海产业转移机遇,强化项目建设和工业兴市,综合实力快速突进,进入全国百强城市行列;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居湖北省同类城市第一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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