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厦门12月20日电 (记者 杨伏山)2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厦门市再次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桂冠。这是厦门市继2005年首次获得这一荣誉之后,9年内第三次折桂。
当天从北京载誉归来的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在机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厦门市9年内三度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名,是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创建的成果,既是包括来厦务工人员在内全体厦门人民的荣誉,也是对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的最好献礼。
“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其指标覆盖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生活环境等诸多项目、三十项测评指标。
厦门市早于2005年10月一举荣膺中国内地首批文明城市桂冠。三年后,在2008年中共中央文明办正式公布的首批十个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中,厦门再次以98.95分的优异成绩名列前茅。在2010年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厦门依然名列榜首。
今年,第三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结果出炉,厦门市再次以其雄厚的实力,再次交出一份亮丽答卷,问鼎这项文明城市最高荣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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