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2月22日电 (章莹 王美泽)记者22日从重庆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县目前正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清查活动,并将联合公安局、信访办等10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严惩。
苏昌洪,应付工资30000元,已付工资24000元,未付工资6000元,未付工资原因是应该按工程进度支付……记者在酉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的一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上看到了这些内容。据了解,酉阳县清查活动分为自查阶段和联合执法阶段,目前尚处于自查阶段,由各用工单位对本单位的用工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上报该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2月25日后,该县人社局将会同城乡建委、公安局、信访办、财政局、司法局、总工会等10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劳动争议仲裁案7个工作日内办结
12月17日,该县某小区60多名建筑工人到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工程款结算有问题,后经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系工程层层转包引发。当日,经召集几方共同将情况梳理清楚后均表示愿意自行协调解决。
酉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冉松柏说,现在工程承包中因层层转包等原因经常引发纠纷,也常牵涉到农民工工资由谁来发放的问题,如几方都不愿自己协调解决,即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正常情况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般是6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特殊情况的还可延长30个工作日。”据该县人社局分管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负责人陈宏介绍,年关将至,为了让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他们建立了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对因工资引发的涉及劳动者10人以上的争议案件限定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严惩
前不久,一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限期支付的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拒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陈宏表示,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县人社局、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将依法处置。同时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很多农民工反映说有人拖欠工资,缺无法提供有力的实据,甚至有的农民工连自己所在单位名称都不清楚,只知道大致地点。”陈宏说,广大农民工要学会保护自己,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自己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在平时注意收集工天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工资支付标准、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据,这样在工资被拖欠或产生争议时才能有效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理性、合法地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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