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杜燕)为更好地保障北京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2012年1月,北京将再次上调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调为52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调为38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均上调为家庭月人均740元。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此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增长了298元,这是北京市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负责人称,这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是在实现与物价上涨挂钩之后又一次重大突破,首次实现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统一,也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认定条件的统一,推进了社会公平建设和惠民政策城乡统筹的进程。
据悉,2011年北京市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两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30元上调为50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210元上调为340元,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也实现了城乡一致,实现了年初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承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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