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率先以签责任书形式促残疾人就业
2012年03月21日 2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杭州3月21日电 (沈溦)2012年浙江省残疾人工作会议21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府与11个地级市就新一年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签订责任书。据悉,这是浙江省政府第一次以责任书形式要求各级市政府落实残疾人就业,这样的做法在中国范围内亦属领先。
记者了解到,落实残疾人就业责任书共三项内容,对政府、各级机关推进残疾人就业作出规定:严格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较上年增长3%;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市县全覆盖,在去年基础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率提高20%;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职业培训与劳动情况执法检查,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利。
在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针对残疾人工作进行了细致规定,其中仅就业一项,提出要稳定近10万名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每年递增3个百分点,安置8万人以上。
“浙江各类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目前共有8万余名残疾人员工,占比0.73%,我们的目标是1.5%。”浙江省残联理事长陈燕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残疾人谋福利,让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政府的责任和残联的职能所在。
2011年,浙江共为1.3万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帮扶,新增就业8207人,培训残疾人32328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