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广东东莞法院集中宣判“三打”案件 最高获刑10年

2012年03月22日 1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东莞3月22日电(李映民 刘远忠 王创辉)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集中宣判了一批“三打”案件,记者今天从该院获悉,案件涉及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及行贿受贿等,15名犯罪分子被当堂宣判,其中公职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东莞中院介绍,此次集中宣判一共7个案例,涉及面都是日常生活较为熟悉的方面,比如非法制作假卷烟,非法生产假冒“粤盐”等,以及非法制售假冒包括IPHONE、NOKIA在内的手机,而其中的公职人员行贿受贿案最为引人关注。

  据了解,被告人孙某辉曾担任原公办学校东莞市威远职业高级中学的负责人及校长,2006年至2010年期间,孙某辉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蔡某清继续承接该校的新生校服生产工作提供各种便利,并先后5次收受了蔡某清共计16万元的赃款。

  “新生的校服每年做一批,威远职中一年大概新招1000个学生,每个学生做4套,算下来每年大概有4000套,总费用三四十万元。”行贿人蔡某清表示,由于有了这层“指定生产”的关系,因此每年他都会根据当批次校服的生产成本及利润的比例,不同程度的给孙某辉“送礼。”“每次2万到4万元,总的算下来大概就是16万元。”

  东莞中院认为,东莞威远职中是财政核拨的公立学校,孙为法定代表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十万元以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此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孙某辉有期徒刑十年;蔡某清责以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