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设“工资无拖欠省” 将建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2012年04月17日 09:36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济南4月16日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和企业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保障企业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落实国家要求的“工资无拖欠省”的目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谷业广介绍,下一步,我省要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犯罪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的力度。加强与公安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等案件要及时移交,对涉嫌欠薪入罪的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形成部门合力,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市将及时查办一批、移送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欠薪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各地将积极建立保障企业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据悉,在去年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我省共检查用人单位19113家,涉及农民工112.9万人,责令用人单位为5.3万农民工补发拖欠工资8970.7万元。(国栋 范粟 兴国 报道)
【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