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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县非法液化气站紧邻大烟囱 群众担心爆炸

2012年04月27日 1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河南新蔡县非法液化气站紧邻大烟囱群众担心爆炸
新蔡县民康液化气站紧邻大烟囱 王登峰 摄

  中新网驻马店4月27日电(记者 王登峰)河南新蔡县涧头乡民康液化气站设计储量约200吨,没有合法手续,与正常生产的纺纱厂一墙之隔,在大烟囱下非法经营。附近群众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这个液化气站像个巨型炸弹,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爆炸,让人提心吊胆。”

  对于民康液化气站,新蔡县住建局总工程师朱继学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听到群众的反映后,住建局于2012年4月22日对其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限期20日内提供相关合法经营手续。同时,朱继学称:“截至目前,民康液化气站没有向新蔡县住建局提供任何手续,也没有备案。”

  在新蔡县住建局下发的《停业整改通知书》的第3天——25日15时许,中新网记者来到正在营业的民康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正在为客户充装液化气,并没有任何停业的迹象。更令人附近群众担心的是,该液化气站和正常生产的新蔡县宏达纺纱厂一墙之隔,就建在宏达纺纱厂的大烟囱下。一位村民说,民康液化气站今年1月份就开始营业了,期间没有停过业,“这个液化气站像个巨型炸弹,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爆炸,让人提心吊胆” 。

  记者调查获悉,民康液化气站非法占用耕地,没有用地审批手续。早在2011年4月13日,新蔡县国土局曾对民康加气站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当事人皮某仍然继续施工。同年4月21日,该局向皮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皮某一直没有履行。根据新蔡县政府相关规定,新蔡县国土局分别向县发改委、工商局、电业局告知,“对民康加气站尚未办理的手续一律不予办理,已办理的一律撤销”。

  对民康加气站的违法情况,舆论也曾经有过监督,新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至少查封过两次,但始终没能阻止其非法经营。对液化气站负有监管责任的新蔡县安监局、住建局、工商局、公安消防、质监局等多部门,对民康加气站似乎“束手无策”。

  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源,国家对液化气经营实行许可准入制度,对经营场所、设施、存储、运输、使用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液化气钢瓶实行定期强制检验制度,对供应液化气的质量、计量进行检查。

  为了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国乃至河南均开展过《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辖区范围内非法运输、充装、储存、经销液化石油气等非法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液化气窝点。通过联合行动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定。

  然而,民康液化气站为何能非法经营?27日,中新网记者致电新蔡县县长王景峰,他挂断电话回复信息:“我在郑州开会,有事请发信息。谢谢。”记者给王景峰发信息:“民康加气站的非法经营处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之外,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是否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取缔?”截止记者发稿时,王景峰没有回复短信。

  无独有偶,新蔡县十里铺乡小朱庄村的一座液化气站基本建成,设计储存液化气量约400吨,也没有任何手续。对此,朱继学称,“还没有开始经营,谁也不能确定是液化气站”。

  截止27日,民康液化气站仍在正常营业,新蔡县相关部门并没有对其采取强制的停业措施。对此,中新网记者将继续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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