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舟曲聘请群众监督员杜绝“豆腐渣”工程
中新网兰州4月28日电 (冯晓宏 杨友春)记者28日从甘肃舟曲县委宣传部获悉,为助推甘肃舟曲灾后重建监督检查获得成效,当地聘请了23名群众监督员,对172个“8·8”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监督,这不仅消除了灾后重建工作群众监督的空白,拓宽了监督领域,并且实现了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全覆盖。
围绕这些,甘肃舟曲成立了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乡镇、社区、村组成立内设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定三包”(定人员、包项目、包责任、包督查)工作责任制,将112个自建项目的监督检查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纪检干部头上。
据了解,舟曲官方将强化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要求纪检干部主动深入施工现场,对自己包督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及工程监理、五大员、甲方现场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质量检测,加强与群众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同时,强化对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同审计、财政部门的协调衔接,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大额度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户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票据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重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按照甘肃省纪委印发的《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参与舟曲重建的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以“5·12”、“8·8”灾后重建项目为重点,积极采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加强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外,结合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舟曲将项目现场人员签字栏作为监督检查记录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甲方、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情况作为评定干部职工阶段性监督成效和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使“监督者”成为“被监督者”,促进纪检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