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近几年因自然灾害年均损失约25亿
中新网乌鲁木齐5月9日电(戚亚平)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获悉:新疆兵团近几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平均在25亿元人民币左右。
据新疆兵团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夏建新介绍,新疆兵团所属南北疆各师和农牧团场大多地处绿洲最外围、沙漠最前沿、水源最末端,14个师的175个农牧团场主要分布在塔克拉玛干和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边缘以及2000多公里的边境线上,所处区域自然禀赋差,灾害种类多,每年各种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呈现出灾害频繁、灾害种类多、间隔时间短、波及范围广、影响周期长的特点。近几年,新疆兵团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平均在25亿元左右,严重影响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了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夏建新称,这些自然灾害以每年3-5月份的大风、沙尘暴和低温雨雪灾害、6-8月份的干旱、暴雨、冰雹和山洪、泥石流灾害、9-10月份的低温冷冻、11-12月份的雪灾为主,加上局部地区突发的地震、蝗虫等自然灾害,已基本形成季节性和规律性。
据悉,为减轻各种自然灾害给新疆兵团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损失,解决救灾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资金投入少、历史欠账多、综合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有待加强等实际问题,确保救灾工作发挥应有的实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分别于2011年1月和2011年2月发布实施。分别明确了新疆兵团应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情况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人员的救灾款物补助标准,科学指导救灾的作用和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