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违纪将追领导责任
山西严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年内抽查部分单位,违纪将追领导责任
针对个别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出现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3个月内,对本地区、本部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执行工资政策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管理。并在年内,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要控制在编制定员和人事增人计划以内。除中央、省要求的政策性安置外,不得超编制、超计划选调和招考录用工作人员,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安置和调入工勤人员。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干部任免、调动、奖惩、培训、退休等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山西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培训学习、退休、病假、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等,要严格执行相关方面的工资管理规定。严禁到龄离岗不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严禁代替已故人员领取工资、离退休费;严禁遗属补助对象死亡仍领取遗属补助或不符合条件的遗属补助对象领取遗属补助。未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严禁在编(职)不在岗人员,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
同时,山西还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动态管理,并进一步健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的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制度。此次检查将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信息管理系统,改进人事统计办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和工资信息及时采集更新、定期发布。
今年以来,山西已公开查处了静乐县县委书记之女在省疾控中心“吃空饷”10万元、长子县教育局局长之子编入教师队伍“吃空饷”、文水县副县长“吃空饷”等案件。(记者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