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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查办两起公路“三乱”案件 七人被处理

2012年06月13日 17: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6月13日电 (宋立超)13日下午,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通报查处两起公路“三乱”案件。涉事协管员、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共七人受到不同程度处理。据了解,这两次案件均是接到群众举报后警方查实的。

  据通报,2012年5月25日凌晨,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一中队协管员在执勤时发现一辆涉嫌违规的半挂牵引车,命其停车后转交给该中队负责人王建国处理。王建国在处理司机的违法行为时,接受现金1000元,后要求司机写出检查并放行。

  经调查核实后,依据相关规定,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一中队负责人王建国被给予开除处分,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千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薛吉昌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2012年4月21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调查组查证,该市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管员刘亚强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收取涉事司机200元现金,在被举报后才委托别人代为向银行缴纳该司机罚款,且办案程序滞后,事后擅自涂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管员刘亚强被辞退,事故中队中队长李鸿兵、交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郭跃平被撤职,大队长孙乃勤被免职。

  “这个决心交管局是下定了。”在发布会上,交通管理局局长尹喜平说。他表示,目前山西省内的公路“三乱”问题已大大减少,但仍然鼓励群众举报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他强调,要通过公布案件来展示交管局打击的力度和决心,以减少群众在举报问题时产生被“打击报复”的顾虑。

  此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曾向社会宣布,将拿出500万元重奖举报交警收“黑钱”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而局长尹喜平也将个人的手机号码、邮箱、微博、局长热线等联系方式公布,称为了“方便司机们举报民警违规操作问题。”

  据了解,这两起案件均是通过“局长热线”接受群众举报的,而每位举报人将得到一万元的现金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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