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出台新政鼓励台商创业
中新社漳州6月17日电 (刘永明)台商投资密集区福建漳州17日举行“创业漳州台商大会暨第十六届漳台经贸恳谈会”,公布会前研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吸引更多的台商来漳州创业。
中共漳州市委书记陈冬介绍说,新出台的政策共有4个方面16条措施,这些政策是在研究、比照大陆各地,在扶持上市企业的基础上,根据漳州实际提出的,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力图在台商新一轮的创业中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高地,更充分发挥漳州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
“我们是要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力度,扶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激励更多的台商来漳州投资创业。”陈冬说,在审批服务方面将采取超常规措施,力争使漳州成为福建省乃至大陆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
漳州出台的16条专门针对台商创业和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项目审批,放宽出资方式,减轻税费负担,支持集约用地,资金扶持优先,提高信保扶持,支持大项目,支持设立总部,鼓励上市,支持设立金融机构,支持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创立自主品牌,以及加快基础设施配套、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建立联系服务机制等。
在加快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漳州将进一步完善漳州台商投资区、古雷台湾石化园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供电、道路、环保、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发展与开发区(园区)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开发区(园区)信息化建设;鼓励台湾工商团体、台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台资企业参与开发区(园区)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投资开发。
漳州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福建大统圣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铭洋告诉中新社记者,此次漳州新政策将有助于他二次创业,对以后的发展更有信心。他表示也将把漳州出台的政策介绍给台湾和外地的台商,让他们到此投资兴业。
漳州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台商投资密集区,截止到2011年底累计批准台资项目2630个,合同利用台资11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67亿美元。目前,台资企业的产值、出口、税收均占漳州市三资企业的一半以上,已成为漳州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