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年曝34起失信案件 政府欠债屡成失信典型
中新社沈阳10月23日电 (司晓帅)辽宁省信用办23日对外曝光了该省第五批7起典型失信案件,其中包括1起政府失信案、4起企业失信案和2起个人失信案。至此,辽宁省三年公布的五张失信“黑名单”中,政府欠债典型次次“入围”。
此次曝光的政府失信案情为:张景新、温立华与辽宁省葫芦岛市大兴乡政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大兴乡政府被当地法院判决赔偿张景新、温立华数万元人民币赔偿金。但判决后,大兴乡人民政府多次拒绝履行赔偿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记者获悉,政府政策朝令夕改、不兑现承诺,在招商引资中失信于外商、超标准收费,公务人员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及对外形象的行为均包括在辽宁省公布的政府失信范畴内。
据了解,在该省已曝光的政府失信典型案件中,多系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或拒付个人赔偿金行为。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建阳称,对于政府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对案件进行确定,并制定出具体办法对失信政府部门进行严惩。
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在中国多个省市开展,辽宁省近年来通过建立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开办专门网站和刊物曝光失信行为,实行《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办法》等多项举措,不断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三级信用体系。
胡建阳介绍称,自2010年开展“信用辽宁”建设以来,已累计曝光34起典型失信案件,有力地惩戒了失信行为,震慑了失信主体,提升了失信成本,辽宁省的信用环境水平也由2007年的全国第29位上升到2011年的前10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