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出台“十个不准”改作风正警风
中新网长沙1月9日电(傅煜 孔奕 邓科)未见会议主持人,议程只有一项,半个小时后就“匆匆”散会;没有了纸质文件,改用电子文档网上发文……9日召开的长沙市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呈现一股清新朴实之风。
当日,长沙市公安局在会上出台“十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在作风、纪律、执法三方面再出重拳,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兴起学习之风、务实之风、勤勉之风、廉洁之风、亲民之风。
据了解,这“十个不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明确提出了“不准在警保卫工作中随意封桥封路;不准随意使用警车、警灯、警报器侵民扰民和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不准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准以各种理由敷衍、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插手经济纠纷,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不准徇私枉法或利用职权打招呼‘了难’,干预正常执法办案;不准违反规定随意使用枪支、警械”等纪律规定。
会议提出,长沙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要切实做到改进调查研究,深入走访基层;要精减会议和文件简报,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等。为确保队伍作风建设规定落到实处,长沙市公安局将由警务督察部门对全市公安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督察,同时更加注重民意监督,通过畅通局长信箱、局长接访等多种渠道受理、查处、回复群众举报投诉,构筑公安机关作风建设“阳光作业”平台,让民众和媒体深度参与,使警务工作更直接、更有效地接受公众监督。
长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表示,对于不正之风,长沙公安机关将本着“敢下猛药、狠抓治理”的原则,正视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包袒,以霹雳手段正警风、聚警心、赢民意。警方欢迎广大民众、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