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强奸案多发 受害人被侵害后不予告发纵容犯罪
农村强奸案多发应引起重视
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四川省广元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嫌强奸犯罪案件76件90人,其中涉及农村的51件60人,件数和人数分别达到67.1%和66.7%。农村强奸犯罪多发已不仅仅是治安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管理问题。
60名被告人中,24岁以下的有23人,占40%,其中包括9名未成年人;年龄50岁以上的6人,其中有4人系丧偶独居、夫妻离异或儿女外出打工的“空巢”男性。检察官办案发现,作案者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不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什么可以干,什么不能干,为一己私欲不计行为后果。”
据办案人员介绍,一些无业青年和辍学未成年人,由于心理没有完全成熟,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极易受不良影响走上犯罪道路。有的青年人长期混迹于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受色情网站、黄色影音制品影响较深,容易诱发犯罪。如18岁的罗某在网吧要求一名15岁在校学生做其女朋友遭拒后,强行将女生带到网吧外强奸。农村文化生活较为匮乏,由于长年独居,“空巢”老年男性心理和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最终缺乏自控走向犯罪。62岁的庹某老伴去世多年,他趁村里一女童放牛时图谋不轨,幸亏女童家人发现才未能得逞。
办案人员发现,受害对象集中在农村留守女童、智障女、残疾人、在校生等弱势群体。被害人中14人为幼女,8人系智障女,2人系残疾人。被告人利用这些被害人缺乏反抗能力或辨别能力,采取施以恩惠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性侵。如,被告人李某开车经过15岁的宁某家时,发现宁某智力残疾便起了歹念,事后给了对方20元钱,让其不要告诉家人。之后,李某又两次侵害宁某。在校女生也是极易受侵害的一个群体,多发生在上下学路途中,农村偏远地区,女生独自行走安全隐患尤其突出。
办案人员介绍,农村女性遭受不法侵害有多种因素,但一些受害人在被侵害后选择隐瞒,不予告发,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这一问题必须解决。“如果没有受害方的报案,犯罪行为很难被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分子将更为嚣张。”(胡源 王清 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