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一对贩毒“鸳鸯”落网 害人害己获重刑
2013年11月12日 14:58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贩毒“鸳鸯” 害人害己被判刑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二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沈某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义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沈、李夫妻俩已由洋浦看守所押往监狱服刑。
2012年3月至5月间,沈某莲、李某义商量贩卖毒品,由沈某莲到外地购买冰毒带回洋浦并拆开分包、联系买家,两人将冰毒贩卖给易某成(另案已判决)等人。后来李某义按沈某莲的要求,于2012年5月17日,将2.5万元存入其女儿的银行账户上,同日,沈某莲持其女儿银行卡取出2万元。次日,沈某莲在广东陆丰市跟一名男子购买了1.9万元的冰毒。同年5月19日,沈某莲在海口秀英港码头被民警抓获,警方从其随身手提包中搜出一包疑似冰毒物品,净重150.212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日,李某义在家中被抓获。 (记者张惠宁 通讯员吕桂红 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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